第十四章 深情依舊 (2)

所屬書籍:南風知我意2

栽。整面牆的落地窗,陽光充沛地映照進來。

朱舊怕傅雲深太累,規定他每天中午只營業一個小時,晚上一個半小時,反正小店也不旨在賺錢,算是他的愛好。因為口味實在好,又限時,很快Mint就成為紅店,訂位電話都要被打爆。

後來很多學生得知是朱舊家的店鋪,便想走走後門,她在課堂上向來是溫和的風格,跟學生們很容易成為朋友,所以小朋友們愛跟她撒嬌,女孩子也就算了,有一次在店里,傅雲深看見有個長得非常精致漂亮的小男生抱著朱舊的手臂撒嬌要訂座位,他將朱舊拉到廚房里,一臉正經地表達心聲︰“朱老師,跟學生打成一片是可以的,但是,師生戀是絕對不允許的!”

朱舊一下子沒反應過來,等她明白時,直接笑倒。

笑完,她也擺出一本正經的表情,回敬他︰“哦,傅老板,跟員工打成一片是可以的,但是,辦公室戀愛是絕對不允許的!”

餐館里有個兼職的西班牙小姑娘,對中國文化痴迷得不行,尤其是飲食,因此對做得一手好菜的傅雲深無比膜拜,用小姑娘的話來講就是,你是我男神!

日子就這樣平平淡淡、簡簡單單、溫溫暖暖地流逝著。

秋天來臨時,梧桐在睡夢中靜靜地走了,朱舊雖有萬般不舍,卻並不傷心難過。它年齡到了,壽終正寢,是生命的自然規律。

傅雲深在後院的大樹下挖了個深坑,朱舊為梧桐套上它最喜歡的一件衣服,然後兩人一起將它輕輕地放了進去。

人與人是緣分,人與動物,亦是一場難得的緣分。從初見,到離去,整整十八年,一段漫長的彼此陪伴。

這是海德堡最美好的秋天,他們依舊愛在黃昏時分去內卡河邊散步,她漸漸不再懼怕站在江河邊,從愛中受到的傷害與恐懼,唯有愛,才能修復。有時候他拄著拐杖,有時候坐輪椅,由她推著。

常常會踫見在夕陽下慢跑的人,那般飛揚與活力,他已經不再嫉妒別人,也不再輕視自己的缺陷。這世間,沒有誰的人生是絕對完美的,失去一些,得到一些,生命的底色就是這樣。

他只是覺得對她有所歉意,忍不住感嘆︰“朱舊,我知道你熱愛運動,晨跑、攀岩、戶外,真遺憾,我永遠都沒有辦法陪你晨跑。”

她說︰“沒關系,其實我更喜歡一個人安靜晨跑。”

“我不能陪你去登山。”

“你可以陪我去看海,看星空,看焰火,看螢火蟲。”

“你累得走不動時我甚至不能背你。”

“只要你牽著我的手我就有力氣慢慢地走。”

“我連把你抱起來都做不到。”

“有什麼關系,我們可以彼此擁抱。”

“我……不知能活多久,也許不能陪你到老……”

她側身,鉤住他的脖子,將他的喋喋不休淹沒在深吻里。

有什麼關系呢,雲深,我從來不介意這些,所有的都不介意。

我們的一生里,能遇見一個兩心相愛的人,不管能相伴走多久,已是生命的恩慈。

——你活著,我用一生去愛你。

——你死去,我用一生記得你。

她不必知——番外之季司朗

人生得意失意都需盡歡,盡歡唯有酒也。而她,是他這一生飲過的最烈的酒。

在醫學院念書時,同宿舍的三個男孩子戀愛談了一場又一場,只有他毫無動靜。他成績好,但並不是那種只知埋頭苦讀的書呆子,外形也出色,性格更是沒話說,學校里大把追他的女生,可他一點緋聞都沒有。

到了大四,舍友忍不住輪番轟炸拷問他︰“Lucien,來,說說,你到底喜歡什麼樣的女孩子?”

他想了想,這樣回答︰“志同道合的。”

舍友噓他︰“醫學院里的女同學將來都是要做醫生的,跟你夠志同道合吧?也不見你喜歡誰啊!”

他只笑笑,不再多做解釋。

醫學院里女生不少,也有非常優秀的,其中有個新加坡籍的中國女生成績與才華都十分出眾,長相甜美,跟他分到同一組做過幾次試驗,他與她比之其他女同學要熟悉親近一點,她是個直接的女孩,對他的那份心思毫不隱瞞,但他拒絕了她。她問為什麼?他認真地想了想,卻實在找不出她哪里不好的理由。

怎麼說呢,那就是一種感覺,感覺不對,什麼都不對。後來他跟好友喝酒的時候,這樣說。

哈,感覺?什麼感覺?荷爾蒙的感覺?好友是個典型的花花公子,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

他翻翻白眼,懶得繼續跟他討論這種問題。

對一個人心動到底是什麼感覺呢?

很多年後,當他在塞拉利昂的黃昏里,因臨時醫院被轟炸而疾奔著撤離的救護車里,看見穿著藍色無菌服的她低頭為被迫中斷手術的女童做止血,面色不改,冷靜、迅疾、專業,在那樣不合時宜的慌亂情境下,他的心微微一動。

後來救護車駛至安全地帶,她繼續完成那場並不簡單的手術,跳下車,路過他身邊時,忽然停住,對他說︰“嘿,听說你隨身帶著酒,借用一口?”

他將隨身攜帶的迷你酒壺遞給她,提醒道︰“當地最烈的酒,你喝一小口就好。”

哪知她接過,仰頭猛地就灌了一大口,他看得目瞪口呆,隨即在她的咳嗽聲中忍不住笑起來。

如果他的舍友現在再問他,你究竟喜歡什麼樣的女孩子?他想他現在能第一時間在腦海里勾勒出她的模樣來,噢,我喜歡呀,臨危不亂、冷靜又有膽量,還能大口喝烈酒的女子。

她將酒壺遞給他,狠狠地舒了口氣。

“多謝,你叫什麼名字?”她問。

他剛剛從別的營地過來,醫院很忙,連跟同事們一一打個招呼的機會都沒有。

“Lucien。”

他是華人,但在美國出生長大,在家時才講中文,念書與工作,習慣了介紹自己的英文名。

她卻說︰“中文名。”

“季司朗。”

“朱舊。”她朗聲,微笑著伸出手,與他相握。

他更喜歡她另一個名字,Mint。她多像這種野生清涼又堅韌的植物。所以後來許多年,他始終只叫她Mint。

因為一口酒之誼,又是救援隊里唯有的兩個華人,專業主修還都是心胸外科,朱舊與他自然就走得近。他們待的地方,因為疾病肆虐,還時有動亂,環境無比艱苦,繁忙的工作之余,是沒有什麼娛樂的。朱舊只要有空就愛往季司朗的宿舍里鑽,因為他那里除了有各種各樣的酒,還有好多的醫書,更神奇的是,他的小書庫竟然隔陣子還能更新,也不知道他那些酒與書是從哪兒來的。

她大口喝酒,吃飯也從不節食,性格爽朗,不拘小節,與他們一堆男人並肩作戰,加班熬夜,從來當仁不讓。不管多麼艱辛的環境里,面對多麼慘烈的狀況,她總是表現得非常堅韌、樂觀。他對她的感情,在朝夕相處里,越了解,情越濃。

他在很多事情上非常果斷,唯獨對感情,因為以前從未喜歡過一個人,反而不知如何表達。當他還在遲疑,她卻在月色下,淚流滿面地對他訴說壓在心底的那段深刻的愛。

那是一個同事的生日,難得有機會大家聚一聚,買了酒與肉,一群人開車去沙漠里露營。

那晚的月色真美,他們生了篝火,把肉架在烤架上,撒上香噴噴的作料,營地平日里的伙食不太好,有肉有酒簡直人間天堂,大家興致高,舉杯暢飲。

最後她喝多了,步伐搖搖晃晃地往沙漠深處走,他起先以為她是去方便,等了許久她沒有回來,他不放心地去找,發現她躺在沙地上。

喝醉酒的她話反常地多,開始他有一句沒一句地陪她說著,到後來,他變得一言不發,因為她開始反復地提及一個人,提及一段過去的歲月,她言語間對那人與那段歲月多麼想念留戀,他心里就有多麼難過。

最後,他背著她在月色下慢慢地走回隊伍。她的眼淚來得毫無預兆,靜默而洶涌,打濕了他的後頸。

他當時就被嚇住了,停住腳步,久久無法動彈。

她哭了很久很久,眼楮里仿佛有源源不絕的水珠。他無法想象,平日里那樣明朗直爽的一個人,竟會哭得這麼傷心,她心底那段感情該有多麼的濃烈、多麼的傷感而深刻。

天光大亮,她只知自己喝醉,卻對趴在他肩頭無聲痛哭毫無記憶。他也保持緘默,跟其他同事一起,戲謔她酒量不行偏要行江湖豪情。

而他心里想要表明的感情,如天亮後的潮汐,慢慢退回心底深處。

他不是害怕拒絕,而是害怕一旦袒露心跡,彼此再也不能如往常一般無話不說,嬉笑怒罵。

在他看來,愛可以是一個人的事情,有些感情,放在心底,未嘗不美。雖然會有孤獨,但他從不覺得苦。愛本身就是一件孤獨的事。

那之後,他們結束了一年的醫療救援,離開非洲,他回到舊金山,她回了海德堡。

她忙于準備升博,他已經開始工作,彼此都忙,但每周都會寫一封電郵,說些有的沒的,偶爾也會交流專業上的問題。有天聊起她升學的事,他說,要不要考慮來我的母校?我引薦我的導師給你。他心里有所期待,但心想她大概不會來的,她的美好記憶全在海德堡。哪想到她第二天就給了他回復,他看著那個肯定的答案,傻傻地笑出聲來,連續幾天心情都是雀躍的。

喜歡一個人的心是怎樣的呢,就是哪怕不能擁有她,但能常相見,能听到她的聲音,能與她一起共事,一起吃飯,一起晨跑,一起攀岩,一起爬山,心里已經足夠歡喜了。

她在舊金山的那三年,是他與她之間最親近的時光,很多時候,他幾乎有一種錯覺,他們是在一起的,是最合拍的情侶。而且,只差一點點,她就成了他的妻。

那樁對她來講是對朋友兩肋插刀般的情義的婚事,對他來說,卻像一場美夢。

是怎樣開始的呢,他記得,一起在食堂吃飯時,他接到母親的電話,第N次安排他相親,他無比苦惱地跟她提了句,她忽然說,要不,我跟你結婚吧?她的語氣輕松隨意,一邊說一邊還低頭去喝湯。他卻整個人都怔住了,好久才找回聲音,說,你說什麼?

她說,你看啊,反正我這輩子也不打算結婚了,而你呢,你反正也不喜歡女人。見你被家里逼得痛不欲生,可憐死了。我不救你誰救你啊!說著她還特豪氣地拍拍他的肩膀,別太感動啊,哥們兒!誰叫我們是生死之交呢!

自從當年在撒哈拉沙漠他們遇見了強烈的沙塵暴,他以自己的血液為奄奄一息的她續命後,她就常說他們是生死之交。

他望著她,久久說不出話來。

他不喜歡女人這件事……說起來,真的是個天大的誤會。

有個傍晚,她去他公寓找他時,在門口撞見一個男孩親吻他的畫面,便以為事情如她所見那般。

其實那個男孩是他一個世伯家的兒子,患有輕微自閉癥,他曾受母親之托,去幫他補習過功課,結果,男孩卻對他生出了超乎正常的感情。

他推開那個男孩時,雖然很憤怒,但當著朱舊的面,顧及少年的自尊,並沒有挑明也沒有斥責他,只讓他趕緊離開。

隨後他想解釋的,可朱舊卻阻止了他,說,我尊重這世界上任何一種感情。

也不知道那一刻自己是怎麼想的,話到嘴邊,竟然就緘默了。也許是覺得,讓她有這樣的誤會,他們之間的相處就可以變得更加親密而毫無顧忌。

只是那場有點荒誕的婚姻最終也沒有結成,她不知道,當他單膝跪地,給她戴上家傳的祖母綠戒指時,心里是多麼幸福又多麼哀傷,卻只能用戲謔的方式來跟她打打鬧鬧,掩藏一顆真心。

其實在她說買了機票要回國時,他就已經知道,他與她的婚事要告吹了。可當真正听到她說“對不起”,已經做好了準備的心里,還是涌起巨大的失落。在開車載她去向母親解釋道歉,他好幾次將車停在路邊,想要返回,除了擔心她被母親責難,更多的原因,是他自欺欺人,以為不去,就不會結束。

是夢終究要醒。

他與她坐在黃昏日落下的貝殼海灘,一口接一口地喝著龍舌蘭,滿口滿心都是離別的苦。

她第二次在他面前喝醉了,他抱起她放進車里,卻沒有即刻發動引擎,他凝視著她睡熟的嫣紅的臉孔,在窗外的夕陽徹底落入海平面時,他俯身,嘴唇輕輕落在她的唇上。

如想象般柔軟,也如想象般甜美。他心里卻涌起淡淡的哀傷。

這個日落之吻,是他一個人的秘密,就如同他對她的感情,她永不知。

之後是漫長的一年的分別,期間他趁著休假,回了一趟中國。他對她說,是替家里人回老家看看,其實壓根沒有。外科醫生的假期少得可憐,他把四天假全給了她。

她出生與成長的那座南方城市,他第一次來,卻一點都不陌生,曾在她的言談間听過數次,真正應了那句古詩——與君初相識,猶如故人歸。

他終于見到了她的奶奶,他真喜歡那位身患重病依舊堅韌、笑聲爽朗的老太太,只可惜,這輩子沒有緣分做親人。

也是在這里,他終于見到了她心中的那個人。知道他身體不好,但從未想過,他是坐在輪椅上的。

愛一個人的心是藏不住的,從她看他的眼神便一切皆知。他自己呢,望著她時的眼神,大抵跟她望向那個男人時是相同的。只是她看不見,因為她當他是摯友,是良師,是並肩作戰的同仁,是能縱情暢飲對酒當歌的哥們兒。

她臉上的疲憊與心情的郁悶他看在眼里,除了帶她去攀岩,他也不知還能為她做些什麼。在舊金山時,她壓力大或者心情欠佳時,總約他一起去爬山或者攀岩。久違的比拼賽,見她在陽光下大汗淋灕地暢快喝水,朗聲說話,他知道她心中積郁的情緒在慢慢消散。

輸了的人請喝酒,這是他們一直以來的老規矩,可真是要命,幾月不見,她的酒量竟然愈加倒退,一瓶桃花釀就把她放倒了。她趴在桌子上,望著窗外明媚的春光,輕聲呢喃,聲音很輕,但寂靜的空間里,他還是听到了。

她說,季司朗,有你真好。

有你,真好。

他的心瞬間如窗外含苞待放的春花,一點點陽光與雨露,就在清晨里靜靜地綻放。

回舊金山後,在母親的再三脅迫下,他去見了一個女孩,女孩同他一樣,是在美國出生長大的華裔,家世、學歷、容貌、事業,都足以匹配他、匹配季家。吃飯的餐廳氣氛很好,他自認做到了不失禮儀,可分別時,女孩跟他講,Lucien,我就不給你我的電話了,因為我知道你不會打。還有,如果你無心,就別浪費自己也別浪費別人的時間。

之後他母親逼婚得越來越厲害,他已經三十三歲了,又是家中長子,有些責任無法逃避。

他心煩意亂,索性辭掉了醫院的工作,決定離開舊金山,重返無國界醫生組織工作。

後來在蒙羅維亞的酒店餐廳里,听到她說自己也決定重返無國界醫生組織工作時,他表面淡然沒有一絲訝異,但內心里卻是十分開心的。

他們一起被派遣前往戰火中的敘利亞,那里的情況非常糟糕,轟炸聲與槍擊聲擊碎所有的寧靜,鮮血、饑餓、疾病、恐慌、死亡,很多人在戰火中失去生命與親人,更多人被迫流離失所,無家可歸。

那些日子,簡直不敢回想。酒與她成為唯一的安慰。她酒量越來越好,常能陪他對飲,他們喝當地的啤酒或者烈酒,味道不太好,但依舊喝得盡興。

他知道她常常在深夜里寫信,他曾幫她寄過兩次,潔白的信封上,她灑脫飛揚的字跡一筆一劃寫著那人的名字,他凝視著,心里便忍不住浮起嫉妒。

手寫信是多麼珍而重之的傳遞方式,以手寫心,以心傳情,最最親密的話,她只說給那人听。

在敘利亞的第二年夏天,因為安全問題,他們被迫停止了在伊拉克東北部的醫療工作,他與她,以及兩名敘利亞同事被派遣前往敘利亞阿勒頗地區增援。

當他們的車被攔下時,他第一個跳下去,示意她別下車,他費盡口舌與那邊交涉,可最終他們還是被帶走了。

他們被關押在一個小小的屋子里,房間里空蕩蕩什麼都沒有,地上非常髒,氣味很難聞。晚上的時候沒有燈,漆黑中,他問她,怕不怕?她說,不怕。她始終保持著冷靜,沒有大吼大叫,也沒有焦慮流淚。

後來他們的兩個同伴被帶走,再也沒有回來。發生了什麼事情,他們心知肚明。她坐在髒兮兮的地板上,雙手抱膝,身體忍不住地劇烈發抖。他知道,她依舊不是因為害怕,而是憤怒與難過。

營地里的老大受了重傷,需要主刀醫生,因為這場手術,他們終于找到了逃跑的機會。

那真的是一場瘋狂慘烈的逃離與追逐,他開著車,還要一邊注意她的安全,當致命的危險朝她襲擊過來時,他想也沒想,就用自己的身體撲上去……

身體上劇烈的痛,他咬牙忍著,心中唯有一個念頭,一定要把她送到安全的地方,一定要護她周全,一定。

車子停下來時,他已筋疲力竭,意識開始變得渙散,他只听到耳畔傳來她不停喊他名字的聲音,帶著哽咽,眼淚不斷地流。她伸出手,一邊哭一邊去捂他身上汩汩而流的血。

他竭力讓自己保持最後一絲清醒,他清晰地看見她眼中的恐懼與自責內疚,他用盡此生最後的力氣,對她說,Mint,答應我,不要自責,不要沉迷痛苦,堅強點。

他抬了抬手,想為她拭去眼淚,卻沒有力氣了。

他輕聲喃喃,別哭,記得帶酒來看我,最烈的酒……

殘陽如血里,他的笑那樣溫柔。

那是他第二次見她哭,這一次,是為了他。

她洶涌炙熱的眼淚大顆大顆地落在他的臉上,滑進他嘴里,苦澀而濃烈,那是他一生喝過最烈最美的酒。

他在那酒里,永醉不醒。

等一場六月的雪

——番外之周知知

{等一個無心于你的人的愛,如同在機場等一艘船,在海上等一輛車,在六月等一場雪。}

周知知在東南亞島嶼出生,直至八歲的時候才跟隨父母回到蓮城。在海邊長大的小姑娘,見過遼闊大海,見過風浪,見過鯨魚,見過海豚,見過曼妙生動的海底世界,唯獨從未見過雪。

她回國的時候是初夏,離放暑假還有一陣子,父母只得將她送入新學校做插班生。她初來乍到,又性格內斂,不愛主動與人說話,班上的小女生們都有自己的小團體,就她一個人孤零零的。

有一天午休,女孩們照例圍在一起嘰嘰喳喳討論著各種話題,不知怎麼就說到了即將到來的暑假旅行,憧憬著父母帶自己去哪兒玩,說著又說到以前出去玩的事情,一個說,去年冬天我爸媽帶我去哈爾濱滑雪了,哇,那里的雪好大好漂亮啊!另一個立即說,哈爾濱的雪肯定沒有北海道的雪景美哦,真的超級超級超級白,厚厚的,又軟綿綿的,像童話世界一樣……

女孩們興高采烈地比較著,不知誰忽然回了下頭,看見周知知听得入迷一臉向往的神情,她就問她,喂,插班生,听說你是在熱帶長大的,那你一定沒見過雪吧?

她確確實實從未見過雪,只在電視里看過。她點點頭。小女生們毫不顧忌地大笑起來,指著她七嘴八舌地說,天吶,周知知,你真可憐,竟然從沒見過雪!真是太土包子啦……

八歲的小女生們,說起話來有口無心,轉眼就忘記了,可對被嘲弄的對象來說,卻在心上留了痕跡。那個周末,正好迎來她八周歲的生日,本來這種小朋友的小生日吃吃飯去個游樂場再切個蛋糕就好了,可周家爺爺寵愛這個最小的孫女兒,所以幫她辦了個生日宴會,周家從商,生意做得不小,老爺子也有把她正式介紹給親朋好友們及商業伙伴認識的意思。

周知知就是在她的八周歲生日宴上,第一次見到傅雲深。

他是來參加生日宴的眾多孩子中的一個,作為主角的小公主周知知起先並沒有留意到他,是在切蛋糕許願的時候,她閉著眼,雙手合十,將生日願望大聲地說了出來︰我希望今天可以看到雪。

她的母親先是一愣,隨即就笑了,對身邊其他孩子的母親說,這孩子,說傻話呢!這六月天,哪兒來的雪。其他小伙伴們也哄笑起來,說她在說夢話。她睜開眼,看著眼前一張張的笑臉,有她的表哥表姐堂哥堂姐,還有今天認識的新朋友。她的視線忽然停留在人群最右邊的一張臉上,他沒有笑!他是唯一一個沒有嘲笑她的人。

她朝他望過去,感激地沖他一笑,他卻好像沒有看見一般,毫無表示。

因為這個小插曲,周知知心情有點低落,切了蛋糕一口都沒有吃,趁母親與人聊天,哥哥姐姐們在屋子里打蛋糕仗時,她一個人偷偷地跑出去,坐在花園的台階上埋著頭悶悶不樂。

忽然,有什麼東西落在她臉頰上,輕輕的,癢癢的。開始她並沒有在意,以為是飄落的葉子,當她感覺到那東西越來越多地拂在眼前時,她慢慢地抬起頭,然後,她張大了嘴,震驚地望著頭頂的天空上,白色飛絮如雪,正洋洋灑灑地落下來,落了她一頭一臉。

透過漫天的飛雪,她仰望的眼眸中倒映出二樓露台上站著的那個小小的身影,那男孩高高瘦瘦,一張漂亮卻帶了幾分孤傲的臉,他穿著潔白的襯衣,黑色背帶短褲,脖子上扎著一只深藍色的領結。他微抿著嘴唇,手指揚起在空中,細小的白色泡沫正從他張開的手指間慢慢地灑落。

後來許多年,周知知總是會夢見八歲生日的這個傍晚,十歲的他為她造了一場六月雪。此後經年,這場雪在她心里越下越大,再未停歇。一起銘刻在她心里的,還有他的名字,傅雲深。

那段時間,恰逢傅雲深的母親姜淑寧正在爭取與周家的合作,所以一度成為周宅的常客。姜淑寧是個很聰明的女人,先是投周知知母親所好,陪她一起購物、美容、喝下午茶,後來有一次她帶傅雲深來周家做客,發現周家內斂的小姑娘對兒子倒是非常熱情主動,于是之後拜訪都會帶上他。

每次傅雲深來,是周知知最開心的時光。有時候是晚上,有時候是周末的下午,這些時間,其實是她最忙的時候,她要學大提琴與聲樂,周母對女兒的期望非常高,最終目的是國際舞台上的獨奏會,替她完成年輕時的夙願。每每這時,知知就會跟家庭老師請假,以下一堂課多練習一個小時為交換條件,得到半小時的休息。

只是,她努力想要跟他親近,找各種話題跟他說話,可他總是冷冷淡淡的,她說的多了,他臉上甚至出現不耐煩的神色,從書包里拿出課本,埋頭寫起作業來。她沮喪地看著好不容易得到的半小時,就在他的沉默冷淡里慢慢地流失。

她不知道,傅雲深之所以對她這麼冷淡甚至討厭,是因為姜淑寧對他說,雲深,你要對知知好一點知道嗎,媽媽需要周家的幫助。還有啊,你們年齡相仿,又是從小就認識了,沒準以後還能成為一家人呢!

他雖然年紀小,但是已經能听明白母親話里的意思,听明白了,所以覺得很討厭,去周家很討厭,那個總是愛黏著他、故意討好他的周家小姑娘,也很討厭。

如果說喜歡一個人的心思會隨著歲月漸漸滋長成厚重而龐大的愛,那麼拒絕接受一個人靠近的心思,同樣也會隨著歲月而滋長,經年後,那種先入為主的情緒很難再改變。

從八歲到十三歲,周知知從一個小小姑娘成長為擁有敏感心事的少女,她來了初潮,身高長了二十厘米,童花頭變成長發飄飄,學會躲在房間里偷偷地擦母親的大紅色口紅,她也漸漸明白了,她對傅雲深從最初的懵懂喜歡漸漸變成少女情深意重的愛戀。

她升入了他所在的中學,只為離他更近一點,可是她念初一,他初三,彼此的教室隔了兩棟建築物,走過去要五分鐘,課間十分鐘的時間,為了去他教室里看他一眼,或者送點吃的,她必須用跑的。

她出現在他教室里次數多了,一些無聊的男生們就會起哄調侃他說,傅雲深,這個小妹妹是你的小女朋友麼?怎麼每天都來給你送吃的呀,生怕你餓著一樣啊哈哈!

她在听到那句“小女朋友”時,臉瞬間就紅了,垂下頭,又忍不住悄悄抬頭去看他,卻見他臉色很臭,“唰”地站起身,丟下一句冷冷的“無聊”,就走出了教室。

十五歲的他,給她的表情,依舊如同過去那幾年一樣,清清冷冷的,被她纏得煩了,就會皺起眉頭,緊抿著唇,很不高興的樣子。

但她從不氣餒,她總是想,不要緊啊知知,他現在討厭你,不喜歡你,是因為他還不了解你啊,他還有沒看到你的好啊。

她根本就不明白,喜歡一個人時,你再多的不好,他也會喜歡你。不喜歡一個人時,你再優秀完美,他也不會對你心動。

她以為還有漫長的時間,讓他慢慢了解自己,然後喜歡上自己。然而他卻在初三畢業後,決定去德國念高中。她得知這個消息時,他已經在去機場的路上了,還是她打電話給他的母親,因為連續幾天她打電話給他他都沒有接。姜淑寧在那邊特別驚訝地說,知知,雲深要出國念書,你不知道嗎?我以為你知道啊!

掛掉電話,她瘋狂地跑出房間,父母都不在家,開車的司機也不在,她只得跑到馬路上去攔出租車。黃昏時分,正是交通高峰期,她等了許久,才攔到一輛車,她急的眼淚都快要跑出來了,上車就狂催司機,快快快,去機場!走最近的路!說話語調都帶了哽咽,司機見狀,二話沒說,真的給她抄了條近路,速度跑得飛快。

可到底還是來不及了。

她看著那班剛剛飛走的飛機,慢慢地蹲下身,在人來人往喧囂的候機大廳里,無聲痛哭,眼淚爬滿了整張臉。

他在德國念書的那幾年,就連寒暑假也很少回國,就算回國,他也從不會主動聯系她。那幾年,只有在春節的時候,她才能見到他一次。可是一屋子的人,熱熱鬧鬧,根本就沒有時間好好說句話。吃飯的時候,她故意坐在他身邊,他卻一直埋頭玩著手機游戲,除了最初跟她打了聲招呼,之後什麼多余的話都沒有。

周知知十五歲時,她曾跟爺爺提議想要去德國留學,老爺子想也沒想就一口回絕,理由是她年紀太小,不放心。周母也不贊同,對她說,留學可以,等你滿了十八歲,但是你應該去維也納,而不是柏林。她的心事母親一覽無余,雖然沒有反對她喜歡傅雲深,但也不見得就是看好,只當她是小女生心思,沒準過陣子熱情就冷卻了。

只是她低估了女兒的心,她一開始就猜錯了,她對傅雲深,不是熱情,而是再也無法忘卻的深情。

周知知升入高中後,與傅雲深的聯系反而漸漸頻繁起來。

姜淑寧有一次在家喝酒,喝到了酒精中毒,是被上門找她的周知知發現,及時打了120,之後又去醫院照顧了她幾天。

傅雲深听母親說起後,第一次主動給她打了個電話,第一次用那樣溫柔的聲音跟她講話,他說謝謝你,知知。她握著手機開心得仿佛要飛起來了,最後她問他要了電子郵箱,說自己也要出國念書,想多多咨詢他這方面的信息。

其實她出國念書的事情,根本就用不到她自己來操心,傅雲深知道她是什麼心思,但他沒有點破。他覺得欠了她一個天大的人情,如果這是她期望的,那就滿足她的心願好了。他從不喜歡欠別人。

她每周都給他發一封郵件,其實她恨不得每天都發一封,可是她怕他煩。他有時候第二天就回復了,有時候等十天半月才回復,不知他是真的很忙,還是故意的。她寧肯相信是前者。

那兩年,她一共給他發了一百多封郵件,而他回復的,不到一半,而且每次回復,都是寥寥數語,只針對她的問題,或者就一句清清淡淡的“一切都好”。但就算如此,她也已經很高興很滿足了,至少,他們之間,不再像從前那樣,像是兩個陌生人。

十八歲的秋天,周知知在母親的陪伴下,前往維也納學習音樂,主修大提琴。她如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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