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微鏡下的大明第五章 帝國一角的繁榮性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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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人滿懷感情地如此贊頌後湖黃冊庫:“天下黃冊,該載戶籍、事產,實國家重務,億萬載無疆之根本也。”

大明的治政國策,乃是以貯存其中的版籍檔案為基礎,說這裡是“國家重務”,不算誇張;而歷代皇帝對於這個庫房的重視程度,亦當得起其“萬載根本”的地位。

可如此重要的一處機構,從初建之時起,便面臨著一個離奇的窘境、一個多少仁人志士為之困擾的千古難題:

沒錢。

更準確地說,是戶部從來沒有編列過相關預算。在朝廷的賬本上,從來沒有這麼一筆“後湖黃冊庫開銷”的支出。

這可真是離奇了。朝廷這麼重視後湖黃冊庫,怎麼會不撥款呢?

藏書的花費沒有養兵那麼誇張,可是庫閣冊架的日常修葺、管庫人役的吃喝拉撒、器具船舶的購買整治、官吏監生的薪俸廩米,這都是要花錢的。更別說每十年一次的駁查,幾百人在島上起居消耗,開銷更是巨大。

後湖黃冊庫自己不是生產部門,朝廷不給錢,日常工作怎麼展開?

這事,得怪大明的總設計師朱元璋。

農民出身的朱元璋有他務實的一面,也有一拍腦袋異想天開的時候。在戶籍制度的設計上,他深諳基層弊端,手段施展得極有節奏,不出二十年便完成了前朝所未能完成的版籍大業。可到黃冊庫建立之後,一涉及錢,他卻變得很天真。

朱元璋覺得,如果單獨為黃冊庫編一筆預算,會導致開支總數上升,這筆負擔最終會落到底層農民身上。他一拍腦袋,想到了個好主意。

在黃冊庫投入運營之後,朱元璋是這麼安排的:所有的官員和監生相關支出,由國子監負責,如果不夠,則由都稅司以及江寧、上元二縣補足;紙墨之類的文具支出,由刑部、都察院負責,不夠的話,再由應天府補足;房屋、冊架、過湖船只、桌椅板凳之類,由工部負責添造修理;至於其他瑣碎支出,則由戶部負責。

一處花費,居然要七八個中央和地方各個衙門來養活。

朱元璋是這麼想的:每個衙門的經費,肯定會有結餘。把七八個衙門的結餘匯總起來,便可以在不增加支出的情況下養活黃冊庫。一不至於浪費各衙門的餘錢,二不至於再從百姓身上征斂,多完美。

可稍有財務經驗的人都知道,這個看似完美的結構,運轉起來有多麼可怕。

任何一個部門,在不涉切身利益的事情上都會消極怠工,所以KPI必須和他們的職責相對應。戶部和國子監負責的部分還好,畢竟是本管業務。像刑部、都察院、都稅司之類的機構,跟黃冊庫關系不大,憑什麼每年給你錢啊?

朱元璋在世之時,這套“吃百家飯”的制度尚能有效運轉。等到他一去世,各部門便互相推諉起來。

當初洪武爺制定的財務政策裡,有這麼一個“不敷”——意思是不夠花——的規定:國子監的錢不敷,就從都稅司和江寧、上元二縣調撥;如果刑部、都察院的錢不敷,就從應天府調撥。這麼設計,是因為每個部門每年的結餘款是不固定的,萬一不夠用,還有下家可以支應,總歸有人托底。

朱元璋想得挺好,可他沒預料到,這個卻成了官僚們的一個完美借口。

官老爺別的不擅長,最擅長踢皮球。你想要經費?對不起,本部囊中羞澀,不敷開銷。按洪武爺的規矩,您還是去別的部門問問看吧。

尤其是到了永樂遷都之後,這種情況變得更加嚴重。

正管衙門都去了北京,偏偏後湖黃冊庫沒有搬遷,還留在原地。於是負責供養它的那些部門,便從戶部、刑部、工部、都察院變成了南京戶部、南京刑部、南京工部、南京都察院……

這套政府班子徒具中樞虛名,除了戶部還管著南直隸錢糧之外,其他部委的權勢連地方衙門還不如,對待黃冊庫這個拖油瓶的態度,自然更差。

連南京國子監,都忍不住跳出來,給黃冊庫移了一道公文:“本監惟供給監生。”意思是,監生的費用我們承擔,其他的可不管,你們自己想轍吧。國子監還來回扯皮,一會兒直接給米,一會兒折成銀錢,總之給得極其不痛快。

南京部委足球隊高舉著“不敷”這面大旗,開始了精妙的傳球。國子監推給都稅司,都稅司推給江寧、上元二縣;戶部推刑部,刑部推都察院,都察院推應天府,應天府呢,自然也往下甩鍋,又推給下轄的江寧、上元二縣。

供養黃冊庫的費用,被一層層挪移轉嫁,最終盡數落到了江寧、上元兩縣頭上。這兩個縣就在南京城外,離後湖最近。兩縣實在是推無可推了,只能含淚把負累扛下來,向基層征派。

這下子可苦了這兩縣的老百姓。

冊籍有紙張筆墨支出,看守有匠工支出,修繕維護建築有磚石支出,駁查有書算支出,還有炭食藥等閑雜支出。而且,島上幹活的匠役民夫,由兩縣抽調充任,筆墨茶菜炭紙等諸項支出,由兩縣辦稅承擔,連祭祀湖神所用祭品,都需要兩縣官府購買三牲。

甚至監生所用肉食,都是由都稅司派遣專人在兩縣路上巡檢,看到趕豬進貨的屠戶就上前強行抽稅,趕走幾頭——你還別小看這個稅,後湖三天就得用二百三十斤肉,可想而知這稅有多重。

如果只是日常開銷,兩縣咬咬牙也能熬過去。但每十年還有一次大規模的駁查,這期間產生的費用,比日常支出要翻幾番,同樣也得兩縣扛大頭。

這比天塌下來還可怕。

咱們前文講過,從宣德年開始,駁查時間越來越長,從起初三個月到六個月、一年乃至數年不完,成本也是直線上升。每次駁查一開始,江寧和上元兩縣真是連想死的心都有。

拿正德九年(1514年)的駁查舉個例子。

當期黃冊自正德八年十一月開始駁查,至九年五月,一共查出十四萬戶黃冊有問題。

在這一年裡,從上元、江寧兩縣雇用了書手四十人,每個月工食銀一兩五錢;冊夫四十人,每月工食銀九錢;紙四萬八千張,筆兩千支,墨十斤,以及官員七人、監生兩百人的各項茶菜炭藥的日常開銷……總計是一千四百兩的開支。

聽著是不是還好?雖然超期,但畢竟在半年之內完工了嘛。

但你得知道,這半年查完的,僅僅是整個南直隸十八府州的黃冊。它們分佈在南京周邊,最先運抵。至於北直隸和十三佈政司的黃冊,在路上還沒到呢。

光一個南直隸,就要半年時間、一千四百兩的駁查成本。全國得花多少時間?用多少銀子?成本妥妥超過一萬兩。

上元縣有一百九十五個裡,江寧縣有一百零五裡,兩縣合計三萬三千戶稅基,哪裡扛得下這麼重的負擔?更過分的是,黃冊庫的費用屬於雜泛徭役和雜稅,兩縣的正役正稅並不因此而減免,負擔更上一層樓。

這個坐落於後湖的黃冊庫,赫然成了盤踞在南京附近的一只吸血鬼、駱駝背上最後一根稻草,致使“上元、江寧兩縣,民窮財盡,流移逃亡,不忍其荼毒矣……一應裡甲,物業蕩然”。有看不過眼的當地官員警告說:“若不通融議處,照舊獨累偏造,則上元、江寧二縣之民,靡有孑遺矣!”

朱元璋的初衷是想要減少基層負擔,可實在沒想到最後卻起了相反效果。

其實大明一朝的正稅並不算重,真正可怕的都是這些臨時加派的雜稅雜役。沒有節制,沒有計劃,名目眾多。上頭無論有什麼開支,最終一定會傳遞到基層,讓百姓應接不暇,筋疲力盡。

黃冊庫之於上元、江寧兩縣,算是明代稅賦弊端的一個典型案例。

兩縣的民力終究有限,憑你怎麼敲骨吸髓,也只能榨取那麼多。黃冊庫為了應對日益高漲的開銷,想過各種主意,甚至還把主意打到了湖產上去。

比如黃冊庫會偷偷把湖產租給附近農民,自己收取田租。他們還曾正式向朝廷提出過申請,征集附近漁民進入後湖打魚,將所得魚鮮、蓮菱等物的收入,用來修理黃冊庫。

可打魚才能賺多少錢?碰到開支巨大的時候,還是只能靠頂頭上司——南京戶部——去四處“化緣”。

比如說弘治三年吧,黃冊庫做了一次清查,發現在庫黃冊七十九萬二千九百本,其中六十四萬七千兩百本的冊殼都爛了,需要重新裝訂。

這個是貯藏損耗,費用沒法攤派到各地,只能黃冊庫自己出。

管事官員算了一筆細賬。每本黃冊,得用染黃厚紙兩張,留出富餘,一共要采購一百二十九萬五千兩百張,每張用銀三厘;還有裝訂用的綿索條數,也要同等數量,每條用銀一厘。再算上人工雜費,一共是四千五百餘兩。

黃冊庫出不起這筆錢,去找南京戶部要。戶部習慣性地踢了皮球,行文給南京吏、禮、刑、工四部,並南京國子監、應天府、都稅司、上元、江寧兩縣,讓他們“照例斟酌取用”。可是誰都沒理睬,都以本部不敷為由,踢回給戶部。

就連最軟的兩個柿子——上元和江寧兩縣,都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強硬態度。兩縣在上一年剛遭了災,若接了這個差事,老百姓非造反不可。

南京戶部頭可大了,黃冊庫是本管業務,萬一被禦史風聞,參上一本“放任黃冊損毀不理”,罪名可不小。他們只好硬著頭皮,挖地三尺,看哪裡還有銀子可以挪用。

最終還真讓他們找到一條路。

南京戶部的下轄衙門裡,有個“龍江鹽倉檢校批驗所”,收儲著大批專賣鹽貨,以供整個南直隸地區用度。戶部查閱了一下,發現此時倉庫裡還有五十四萬八千六百斤餘鹽,不由得大喜過望。

按照規矩,這批餘鹽會變賣成銀錢,給南京諸位官員發放俸祿,本不得挪借。可這時候戶部也顧不上這些了,皇上您不給錢養活,須怪不得我們自謀生路。他們打了一個硬氣的報告給上頭,說實在沒錢,不借支的話,黃冊庫的檔案可就全完蛋了。

話都說到這份上了,上頭還能怎麼辦?很快皇帝批文下來,準許其變賣餘鹽,所得銀錢挪用於紙張、綿索的購買。但皇帝還特意叮囑了一句:“以後續收餘鹽,照舊折給官員俸糧,難準再用。”就這一次啊,下不為例。

瞧這小氣勁。

要說朝廷裡沒高人看出黃冊庫財務的癥結所在,我是不信的,但偏偏就是沒人願意從根本上解決。沒辦法,祖宗成法,不好輕動,能糊弄就糊弄一陣吧。再說了,大明皇帝們普遍沒有財務常識,他們只認準一點,省錢的就是好事,要錢的就是無能,誰會願意為一個冷衙門去觸黴頭?

這種東支西絀的財務狀態,一直持續到正德年間,終於到達極限。正德九年,黃冊庫又一次面臨駁查之年。他們提前做了一個估算,發現整個駁查的支出,沒有兩萬兩打不住,不禁面色大變。

再不想點什麼新辦法,只怕黃冊庫就要破產了。

窮則思變,終於有一個叫史魯的刑科給事中站出來,給中央獻了一條妙計。

這條妙計其實只有兩個字:“罰款。”

每次新黃冊入庫,不是要監生駁查嗎?從前駁查出問題,會打回原籍勒令重造,現在咱們不妨多加一條規矩:凡是駁查出了問題的黃冊,當地主管部門就要被罰款,叫作“贓罰紙價”,又稱“駁費”。這些罰款,都要交給南京戶部轉寄應天府,以後黃冊庫有什麼開銷,就從這筆錢裡支取。

這條計策太好了,一來解決了黃冊庫的收入問題,把兩縣負擔分攤給了全國;二來震懾了各地作弊官吏,讓他們有所顧慮,不敢再篡改黃冊,簡直是一箭雙雕。

按照史魯的說法,從此“不擾一人,不科一夫”,讓兩縣卸下一個巨大的負擔,同贊天子聖明。至於被罰款的那些官員,也是活該。你要認真幹活,又怎麼會被罰款呢?所以這筆錢的來路堂堂正正,叫作“必取之於本分之中,求之於見成之內”。

朝廷一看,好啊,不用國庫動用一分銀子,就能緩解兩縣負擔,又可解決黃冊庫經費,三全其美的事,自然無有不準。

這個制度聽起來沒什麼破綻,可只要仔細一想大明官場稟性,便會知道問題多多。

黃冊庫窮得都快當褲子了,駁費是唯一的救命稻草。那麼從他們的立場來看,黃冊的問題是越多越好,還是越少越好?

再者說,雖然史魯強調,這筆駁銀罰款須由經手官吏出,可地方官吏一定會想盡辦法,攤派轉嫁給基層百姓,這還算是清官所為。如果是貪官的話,一看又有名目找百姓征派銀錢,肯定會層層加碼,從中漁利。從他們的立場來看,黃冊的問題是越多越好,還是越少越好?

一邊是盼望罰得越多越好;另外一邊呢,罰得越多,他們可以借機征斂的就越多。兩者碰在一起,表面看是震懾監督,其實深層次的利益點是一致的。

這兩個本來敵對的集團,到底是如何茍合到一起,又是如何牟利的呢?咱們還是拿王敘家舉例好了。

假設王敘家又敗落了,淪為一畝地兩頭牛的自耕農。這一年大造黃冊,造冊費用須由本裡負擔。裡長一指王敘,說你家負責出錢吧。王敘說好,裡長一撥算,說你出一兩銀子吧。

王敘一聽,手一哆嗦:“一本冊子才多厚?怎麼這麼貴?”裡長回答:“裝訂冊子的趙記紙鋪是官家指定的,價格就這樣。你要換一家鋪子或者自己裝,被戶房駁回來,你自己掂量著辦。”王敘又問:“趙四家比我有錢,為啥不他家出?”裡長一樂:“他家兒子就是本縣戶房的主事,侄子是書手,你自己去說吧。”

王敘只得咬著牙,乖乖把明年換種子的錢先交了。造好的裡冊送到縣裡,趙主事翻了一圈,把書手叫過來,在冊子裡故意改錯幾個數字,交上去了。

這本冊子一層一層送至後湖黃冊庫。駁查監生已經得了機宜,要嚴查錯漏,以便多賺經費。他拿到這本裡冊,隨便一看,裡面就有一個大錯。他興高采烈地把駁語寫好,打回原籍,連帶著還有一份罰款單,說你們冊子錯了一條,罰一兩銀子。

罰款單送到縣裡,趙主事把文件收了,另外寫了一份罰款單。然後他把裡正和王敘叫過來,板著臉亮出罰單,說你們裡造的冊子不合格,人家給打回來了,要罰款二兩銀子。

王敘一聽就急了,說這是你們指定店鋪造的,怎麼會錯?主事一抬眼皮,說這是中央發回來的,又不是我們有意刁難,有本事你去找朝廷說去。王敘說我連青苗錢都墊出去了,明年家裡吃喝都沒著落,上哪兒去交這二兩銀子?

裡正給他出了個主意:“趙四在放印子錢,你去借不就得了,七進十三出,便宜得很。”王敘百般不情願,可架不住趙主事嚇唬、裡正脅迫,不得不去借了趙老太爺的高利貸,把二兩銀子交了。

裡正很快又找上門來,說重新修改過的裡冊也要收攢造費,五錢銀子。王敘眼前一黑,說:“怎麼還要收?”裡正冷笑道:“這算不錯了,只讓你把駁查的那一頁重造。擱到幾十年前,整本都要你重造,那可貴了。”王敘窮途末路,只得賣了家中耕牛,換來銀錢給裡正。

裡正轉頭留下二錢,把剩下三錢送進趙記紙鋪,重造了駁查那一頁,連同二兩罰款交給趙主事。

趙主事收下二兩銀子,留下一兩在囊中,還有一兩上交應天府。後湖黃冊庫的人一查賬,好,錢到賬了,新頁也審核無誤,交割入庫。

轉年到了夏稅之日,失去買種錢和耕牛的王敘,錢連交趙家的利息都不夠。他只有兩個辦法,就是把田地賣與趙家,賣身為仆或佃農,或者舉家自盡。

在駁費鏈條裡,幾乎每一個環節上的人都有所獲利。裡正抽了二錢,後湖賺了一兩,尤以趙家賺得最多——縣裡做官的趙主事留下一兩;自家開的官府指定紙鋪,賺了一兩三錢;放高利貸,又是一筆利益;最後還成功地收購了王敘的田地。

唯一的輸家,只有王敘一家。

這個例子是杜撰的,但類似的真實故事一直在民間發生著。海瑞曾記錄下淳安縣的常例收入,其中赫然寫有“造黃冊每裡銀二兩”的字樣,可見負擔之重。

黃冊庫和地方官吏不需要面對面勾結,他們只需要在自己的位置稍做發揮,就會產生一層一層的漣漪,讓利益順著最有利的方向流動。上頭得了中利,中間得了大利,底層賺點小利,大家皆大歡喜。至於倒黴的王敘一家,並沒人關心。

那麼說回到本題,這個駁費,對於後湖黃冊庫改善經濟狀況有幫助嗎?

有,簡直太有了。

每一條駁查罰銀多少,史無明載。不過在正德九年,只是南直隸地區就有十四萬戶記錄被駁回,全國怕不是要接近百萬條?

即使每條罰銀只有一毫,總收入也不得了。有一項記載顯示,從正德十一年(1516年)到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後湖黃冊庫在這二十九年裡收了足足十六萬八千五百四十六兩九錢八分八厘七毫七絲,賬目精確到了小數點後四位。

平均下來,一年收入五千六百餘兩。

這個收入水平,足堪應付後湖日常與駁查開支。黃冊庫終於擺脫了以往窮苦的形象,躋身新貴行列,揚眉吐氣。

現存《常州府志》裡載有一位常州籍的明代官員,叫徐常吉。在萬歷時,他擔任南京戶科給事中,負責後湖黃冊庫。府志裡稱贊他:“故攝後湖黃冊,所入不貲,常吉皭然不染,惟用吏人錄書數百卷而已。”

“皭”字念“叫”,意為潔白。也就是說,徐常吉潔身自好,為官清正,從來不受賄賂。由此反推之,其他後湖官員,顯然都是“不皭而染”,一個個在“所入不貲”的後湖主官任上都撈得腦滿腸肥。正德之前的後湖官員若見到此景,只怕是要哭暈在墳墓裡了。

黃冊庫一向窮慣了,陡然暴富,一下子沒法控制自己。從正德九年嘗到甜頭以後,他們瘋了一樣想要更多的駁費,就讓駁查監生往死了查,要求“一字錯訛,片紙瑕疵”。那段時間,被駁回原籍的黃冊如雪一般飛舞。別說民間,就連各地官吏都忍不住抱怨,給這種行為起了個專有名詞,叫“濫駁”,說這簡直就是“以一衙門公費而騷擾遍天下”。

俗話說,錢忌露白。後湖黃冊庫如今突然發達,必然引起同僚嫉恨乃至貪欲大發。這麼一個沒有實權的冷衙門,突然成了香餑餑,憑什麼我們不能分一杯羹?

正所謂衙門無罪,懷銀其罪。各地官府看到這麼一頭無力反抗的肥羊,還不好好大快朵頤一番?

於是各地官府,紛紛想方設法截留這筆解向黃冊庫的罰款,或者巧立名目,或者假借挪移,或者申訴說民貧不堪承受雲雲。甚至還有地方官府說銀子我們已經送出去了,可惜中途被盜匪給劫光。黃冊庫想申訴補送?沒問題,先去找劫案發生地的官府吧,那是他們的責任;等黃冊庫找到當地官府,官府說等破案再說吧——這麼一來二去,這筆駁銀也就不了了之了。

面對蜂擁而來的禿鷲,黃冊庫十分憤怒,屢屢上疏,要求嚴懲這種“肆行侵漁”的行為。他們還異想天開地幫皇上出謀劃策,建議把負責裡冊的書手、算手按照上、中、下三級人戶出身,分成有力、稍有力、無力三類,有力者罰沒多,無力者罰沒少;並設立督冊道,監督從縣一級到佈政司的駁費解送工作。

當然,這事後來沒下文了。這種監控設計,除非朱元璋那種絕對權威的君主親自推行,否則在大明體制下根本不可能執行下去。再者說,駁費實際上都是轉嫁到了基層百姓身上,去給裡冊書算分類收錢,等於緣木求魚。

但黃冊庫也沒辦法,他們無權無勢,只能一遍一遍地申訴抗議。這種禿鷲爭食的局面一直持續到萬歷年間,已經從斂財的小手段變成了官場潛規則。

在一份萬歷十年(1582年)的奏疏中,黃冊庫主官王蔚滿腔憤怒地向朝廷舉報,說江西解送每一期駁費時,“明例銀六錢四,兼收除錢四,並鈔價存留外,止將銀六解報”。也就是說,截留駁費這事,江西已可以堂而皇之地跟黃冊庫提出要求,四六分賬。

王蔚大概是真氣壞了,他不吝筆墨,洋洋灑灑算了一筆大賬。

比如南昌府豐城縣應繳納駁費四百三十七兩九錢五分,但只送到了二百六十二兩七錢七分,截留了一百七十五兩一錢八分;再比如吉安府龍泉縣,應繳納一百九十二兩九錢,只送來一百一十五兩七錢四分,截留了七十七兩一錢六分;袁州府宜春縣,應繳納一百三十四兩,只送來八十兩四錢,截留了五十三兩六錢。

限於篇幅,這裡只是舉三個縣為例。其實王蔚把江西十三府七十七縣每一縣——註意,是每一個縣——的駁費截留情況,都寫進去了。那篇奏疏裡面,一大半是各種數字的羅列,看起來格外觸目驚心。

王蔚自己每次見到這個賬目,都“不勝驚駭,拊膺熱中,切恨該省當事臣工,有何所見,乃敢故違擅留,不行盡解如此耶?”。

可這種舉報有用嗎?

完全沒用。

十年之後的萬歷二十年,又有人上疏稱:“已派而攘奪於吏胥,已解而隱匿於奸猾,郡縣挪移以抵別支,司道積留以為公費,任意轉取,不可悉陳。”可見局勢非但沒有好轉,反而變本加厲,每一個環節都參與到這場大聯歡裡來。

咱們回想一下,黃冊庫從正德十一年到嘉靖二十四年,收了將近十七萬兩銀子的駁費。這僅是黃冊庫收到的,是經過縣州府司一層層克扣完的數字。那麼各地府縣實際征斂的銀子,得有多少?基層民眾為此被迫繳納的真正罰款,又是多少?

天啟年有一位南京戶科給事中叫歐陽調律,他把這條駁費利益鏈描述得更加清晰:“奸胥不唯不關痛瘠,反以罪名為奇貨;罰鍰不唯不足以懲怠玩,反足以滋弊叢。嘗試揣天下贖鍰,歸湖內者十一,潤官橐者十三,而騷擾在民間者已不啻百千萬億,莫可究詰矣!”

後湖一兩駁費,延伸至民間近乎百倍,這個放大比例,真是叫人瞠目結舌。雖然天啟年的大明已病入膏肓,吏治敗壞到了極點,才有如此誇張的比例,但可以想象,在正德、嘉靖、隆慶、萬歷四代,駁費是如何一步一步淪落成地方斂財工具,這期間又有多少“王敘”因此破產,然後投身造反事業的。

其實覬覦後湖黃冊庫這點駁銀的,又豈止地方衙門,就連中央部委都看著眼熱。

嘉靖二十四年,對黃冊庫是特別有意義的一年。年初,工部尚書甘為霖要在琉璃河上修一座大橋,造價估算十萬兩。以嘉靖那個吝嗇性子,這筆錢是斷然不肯出的。甘為霖沒轍,聽說黃冊庫手裡還有十幾萬兩結餘,跑過去一張嘴就要借三萬。後湖黃冊庫有心不給吧,這事皇上已經禦批了,只好咬著牙把錢給墊上。從頭到尾,工部甚至都沒提還錢的事。

工部走了以後,黃冊庫一算賬,扣掉各種開銷,庫房裡的銀子只剩下五萬六千一百兩八錢四厘三毫四絲一忽——小數點後都稱得這麼精準,可見黃冊庫得有多不甘心。

沒過兩天,兵部又來了,說邊務緊急,你們黃冊庫先借點錢來花花吧。黃冊庫沒法回絕,只好又哭著調撥走了幾萬兩銀子。此時庫房所餘銀子只有一萬七千八百七十八兩二錢八分九厘三毫四絲一忽。

工部、兵部心滿意足地走了,戶部又來了,說今年南直隸大旱,得出錢賑濟,你們的銀子拿出來調度一下吧。按說戶部是本管上級,它的要求黃冊庫是最不應該回絕的,何況這筆錢本來就是“存留備賑”之用。

可是黃冊庫的主官一臉苦笑,指指旁邊:“要不您先跟這位公公商量一下?”

戶部官員一看,哎喲,這位是提督南京織造太監……等等,南京織造是專供皇室織物的機構,跟黃冊庫八竿子打不著啊。

可再仔細一問,明白了。

原來嘉靖皇帝最近想要一批紵絲紗羅、織金彩妝、曳撒膝襴、胸背暗花五爪龍,訂單數量不大,一共是一千一百二十五匹。所有絲料、金條、紅花等原料費再加人工費,造價總共是一萬七千八百七十八兩。南京織造恰好賬上沒錢,特來借黃冊庫的銀子周轉。

這可真是太“巧”了。黃冊庫賬上的餘額是一萬七千八百七十八兩多一點,而皇帝下的這個訂單,恰好是一萬七千八百七十八兩。

不用問,肯定是嘉靖皇帝眼紅黃冊庫的收入,算著庫房的底,故意下了這麼一筆訂單,公然把這近兩萬兩銀子從國庫挪入內帑。

黃冊庫快氣哭了,就剩這麼點結餘,還被兩家盯著。關鍵這兩位一個是主管上級,一個背後是皇帝,誰都得罪不起。管庫官員左右為難,索性上了一個條陳,請示天子該怎麼辦才好:這筆錢是給您做衣服呢,還是賑濟災民呢?

如果是明君,這個選擇題並不難做;如果是昏君,估計選擇起來也不會猶豫。而嘉靖皇帝作為皇帝中的奇葩,思維回路和常人迥異,他給出的解決方案,可謂精妙:

衣服的事不能耽誤,這一萬七千兩銀子,黃冊庫先轉給南京織造。這筆錢我回頭讓蕪湖抽分廠補給黃冊庫,你再拿去賑濟災民,可不能耽誤民生哦。

抽分廠是明代的一個商稅機構,隸屬於工部,專門對漕運的竹木收稅。按說它跟這事一點關系也沒有,但嘉靖皇帝這麼妙手一撥,成功地把內帑欠賬,轉化成了戶部和工部的矛盾。你們兩家去廝打欠款的事吧,我繼續煉我的丹,俗事別來煩我。

戶部哪裡會看不明白,可又不敢說,只好吐著血稱頌天子聖明:“一則不誤上供,一則備恤民瘼,區畫得宜,兩無所妨。”

還好嘉靖皇帝做事頗為節制,說抽調黃冊庫一萬七千八百七十八兩銀子,就抽調一萬七千八百七十八兩銀子,小數點後一忽不取,給庫房剩下了二錢八分九厘三毫四絲一忽,可謂天恩浩蕩。

宮中花團錦簇,南直隸的災民卻還等著銀子賑災。黃冊庫只能移文蕪湖抽分廠,催促趕緊把銀子補過來。蕪湖抽分廠覺得這純屬無妄之災,反正皇上沒說什麼時候還,就拖著吧。

黃冊庫一封接一封地催促,抽分廠一天連一天地哼哼唧唧,找各種借口說沒錢。一直到下一期黃冊攢造之前,抽分廠才勉強解送一萬五千兩,剩下的兩千兩便堅決不肯還了,硬是拖成了一筆死賬。

黃冊庫怎麼辦?只能在下一次駁查時往死了罰,罰出更多,才能恢復元氣供各位大佬揮霍。

好在他們的苦日子並沒持續多久,黃冊駁查的當年,賬上便恢復到了兩萬七千九百七十四兩,可見這項政策的利潤之豐。

翻開正德之後的諸代實錄,荒唐與不荒唐的後湖借款事例比比皆是。黃冊駁費就像是一根長長的牛尾巴,從頭到尾都攀附著密密麻麻的虻蟲,上至皇帝、諸部尚書,下到裡長、算手,上上下下都參與到這一場盛會中來,盡情地從中吸血,無限暢飲。長此以往,虻蟲們固然越來越肥碩,老牛可是日漸消瘦起來。

這就是所謂的“繁榮性坍塌”。表面看欣欣向榮,大家都有好處拿,一派繁榮景象,實際上這正是整個體系開始坍塌的表征之一。

偶然會有幾個有識之士,發覺其中的危險。萬歷二十一年(1593年),就有禦史指出這麼持續罰下去,慘的是基層民眾,國家也沒什麼好處,利潤全讓中間環節抽走了——所謂“大查之費甚夥,而府庫之貯無幾”。他建議放寬駁查力度,揪住大頭,放過小錯,以避免引發民憤騷動。

朝廷本擬批準,可很快無疾而終。到了萬歷四十年,又有人舊事重提,建議取消駁費,很快黃冊庫上書抗議,拿著賬本一條一條地哭:“庫匠曬晾者,一百八十三名,此輩能枵腹為我曬乎?……駁查書手三百餘名……此輩能枵腹為我查乎?……無工食,則無書匠。無書匠,則誰守冊籍,誰守房舍?”

看這一連串激烈的排比反問,就知道黃冊庫是真急眼了。朝廷您不給經費也就算了,我們自籌資金,您現在竟要停掉,這還讓我們怎麼幹活?

從黃冊庫的角度來看,實在是萬分委屈。官員動情地表示:“誰肯安然坐污泥塗炭之內,而不灑然處冰壺秋月之中?”翻譯過來就是,但凡我有點辦法,還用得著靠罰款活著嗎?

其實要解決這個問題特別容易,停辦駁費,撥出專門經費即可。可皇上寧可看下面亂成一鍋粥,也抵死不出錢。真不知道這種倔強從何而來。

爭吵到最後,駁費之舉還得照辦,不照辦哪兒來的錢去管黃冊庫?聽到這個消息,各個鏈條上的既得利益者拊掌而笑,從此天下太平無事。

圍繞著“駁費”這一政策,下有官吏肆無忌憚地舞弊征斂,上有天子諸臣貪婪地虎視眈眈,後湖本身又不甘心回到舊日窮時。諸多原因交織一處,讓黃冊庫及其相關制度成了一部鑄銀機器,源源不斷地為各處輸送利益。至於黃冊庫本身該發揮的職能,反而不重要了。

從黃冊駁費這麼一個政策的產生、演變以及爭議過程,多少能窺到大明滅亡的原因。

不過想要搞清楚大明為啥滅亡,不用考察駁費這麼費勁,只要打開庫房看一看黃冊庫裡的情況,立刻便明白了。

一直以來,黃冊就是大明政治的一個晴雨表。黃冊本身的質量和數量,足以反映政治是否清明、國力是否上升、對基層的控制是否有效。

洪武和永樂兩位皇帝威權深重,又比較有追求,地方上不敢疏忽作弊,進呈的黃冊質量都特別好,尺寸整齊,字跡清楚,用料上乘。這一時期的黃冊,被稱為“銅版冊”,可見其過硬的質量。再加上後湖有一整套防火、防蟲、防潮的保存體制,保存百年幾無問題。

此後到了宣德一代,也都能夠大體凜遵祖制,小心攢造。從這一時期的後湖奏疏也能看到,地方上作弊的苗頭已經初步顯露,但不是很嚴重,駁回的黃冊很快能得到糾正。

但從宣德後期起,黃冊管理水準開始出現大幅滑坡。

正統皇帝登基當年的九月,有黃冊庫的官員上奏,表示庫房所存四十餘萬本黃冊,多有蟲蛀浥爛,而且晾曬工匠多是老弱病殘,連識字的都很少,結果導致很多黃冊擺放錯了位置,找都找不到。

更麻煩的是,此時後湖之上的黃冊庫已經多達三百多間,一些洪武、永樂時期的老庫房開始朽爛,冊架也紛紛坍塌,必須修理了。

按照規矩,那些庫房由應天府的匠戶負責。他們幹這個算差役,義務勞動,沒有酬勞。但是在黃冊庫的柱子上,會刻上所有參與的工匠姓名。十年之內,如果庫房出現坍塌、漏雨、傾斜、柱梁蛀蝕等情況,工匠必須來免費修補。

不給錢,還得擔責任,可想而知其質量如何。

從正統之後,整個黃冊制度開始紊亂起來。地方上作弊的手段日益成熟,胡亂填寫,故意塗抹,造冊尺寸也不怎麼講究;後湖黃冊庫存管理更是亂七八糟,晾曬不利,搬運不謹,還任由鼠咬蟲蝕,黃冊損毀嚴重。

尤其是黃冊第一頁和最後一頁,要註明裡冊所在地址和編次格眼,匠夫在晾曬搬運時不怎麼當心,導致這兩頁最容易壞。一損壞,這本黃冊就等於廢了,因為根本不知道是哪縣哪鄉幾圖幾裡的,無法檢索。

到了弘治年間,這種情況越演越烈。弘治三年,朝廷做了一次清查,發現在庫黃冊七十九萬兩千九百本,有蟲蛀浥爛以及人為損壞痕跡的,竟高達六十四萬七千三百本,也就是說,八成黃冊都出問題了。更諷刺的是,洪武年間和永樂年間的黃冊,反而保存完好的比例最高,接下來的一代不如一代。

這麻煩可大了。

黃冊庫最重要的功能之一,是保存原始記錄,給地方訴訟做參考,杜絕胥吏造假。現在原檔幾乎被糟蹋完了,萬一地方上有爭議,想要來調檔查閱,該怎麼辦?

果不其然,兩年之後,灤州知府潘齡上書朝廷,提了一個小小的要求,一下子在朝中掀起了軒然大波。

潘齡說灤州正在重新核查當地軍戶,因此申請進入後湖黃冊庫,抄錄所存直隸永平府灤州的歷屆黃冊做對比。

按說這要求並不為過,可是當時的黃冊庫主官——戶科給事中楊廉,堅決反對抄冊,不僅反對潘齡進去抄,而且要求以後所有人都不得入湖抄冊,態度極其強硬。

難道是各個地方的胥吏眾籌了一筆錢,讓楊廉阻撓官員辦事?

難道是潘齡的賄賂沒給夠?

難道楊廉是國外敵對勢力派來的間諜,要攪黃這麼一件利國利民的大好事?

都不是。

楊廉給出的理由令人哭笑不得,卻又無法反駁。

他是這麼說的:“各處遠年之冊多無,而軍民戶籍大勢不敢(致)紊亂者,誠懼籍冊之獨全於後湖也。今者,一旦令人抄謄,使人測知後湖之虛實,則戶籍之紊亂,將有不可勝言者矣!何者?使後湖之冊全,則抄之乎猶可。惟是見今如洪武年間黃冊不全十之四五,永樂年間不全十之一二。如此而暴之天下,使人知某鄉某裡之無冊,則向之所懼者,至是有不足懼矣……百年之籍,由此紛然而不定矣。”

翻譯成大白話:地方舞弊官吏之所以不敢肆意妄為,那是因為朝廷在後湖還掌握著原始資料。但如今咱們後湖的黃冊庫存早就一塌糊塗,一旦把潘齡和其他人放進來抄錄,民間很快就會知道虛實。到時候後湖沒了威懾,那些刁民便會無所畏懼,戶籍和土地想怎麼改就怎麼改,咱們一點辦法都沒有。

楊廉這一席話,令朝堂袞袞諸公和皇上都出了一身冷汗。原來後湖黃冊庫唱的是一出空城計,彈彈琴,嚇唬嚇唬城外的司馬懿還可以,一旦把司馬懿放進城,就沒戲可唱了。

為了不讓民間知道我們有多爛,我們必須保持神秘。這邏輯說來實在黑色幽默,可仔細一想,卻也無他法可施。

戶部立刻下發文件,宣佈從此各地衙門凡申請去後湖黃冊庫抄冊的人,只許調閱裡冊立的單戶信息,不得抄錄府、州、縣的全檔。

雖然這麼做還是無法解決黃冊管理問題,但至少成功地將其掩蓋住了。按照大明官場的標準,沒暴露的問題,就不是問題。

從此,後湖黃冊庫的管理更加嚴格了,等閑官員無法進入,抄冊更是困難重重。萬歷年間徽州曾經爆發過一次絲絹案,涉及幾個縣之間的稅賦比例。他們爭吵許久分不出輸贏,不得不組團前往南京,申請打開後湖黃冊庫查閱洪武年的原始資料。這些人費盡千辛萬苦,才得以入庫查詢,可進去一看,洪武年的黃冊早就湮滅無跡,只好空手而歸。(詳情請見《徽州絲絹案始末》)

此後黃冊庫的管理每況愈下,地方上的攢造也越來越潦草。正德十五年,有官員清查庫房時赫然發現,正德七年送來的江西黃冊一萬一百四十本,被蟲子蛀壞了六千零三十五本,還不是簡單地咬幾個洞,而是整本冊子一翻頁就碎成灰末。

檢查官員為之驚嘆:“未有蟲蛀如此之易者,亦未有如江西一省如此之蛀多者。”這才存了八年啊,你們敷衍了事也有個限度好不好?

有人懷疑,這麼嫻熟的手段,應該不是初犯。他們再往前一查,發現弘治十五年的江西黃冊也已經毀得差不多了。好嘛,原來劣造黃冊在該省已成為傳統。

這事做得實在太過分。朝廷震怒,勒令所有江西壞冊打回去重造,還要巡察禦史予以嚴查。可惜這次黃冊覆蓋面太廣了,江西一半縣府都有參與。本著法不責眾的原則,最終只抓了吉安縣一個典型,將該縣經辦官吏、裡書等拿問懲處,以儆效尤。

這個典型抓得不冤。即使在江西省內,吉安縣也屬於做得比較過分的。他們縣的黃冊,無一例外,全是用劣質紙張粉飾而成,面糊殼面裝訂。到了覆查之年,一縣之冊全數化為飛灰,一本都沒剩下。看過前章《黃冊攻防戰》的讀者應該可以推想,當地的稅役弊情已經泛濫到了什麼程度。

殺完了雞,朝廷決定勒令各地的猴子們重新攢造黃冊,解湖收貯。可是再一查,不得了。江西黃冊雖然造得糙,好歹已經上交了。而湖廣、四川、福建、廣東、山西、雲南六個司一共五百一十七個繳冊衙門,居然一本都沒送到。

別忘了,這是正德七年的黃冊,八年前的任務。也就是說,發通知造黃冊時,正德皇帝還在豹房裡活蹦亂跳。如今先皇都涼了,嘉靖皇帝已經登基好幾個月,這幾個地方的作業還沒交。

朝廷發文下去詢問怎麼回事,地方官員嚴肅地回復說,我們遵照朝廷精神,嚴查嚴糾,務必不出錯漏,所以這速度嘛,真快不了。朝廷能怎麼辦?只能要求“嚴立限期,務在日下造完……候批回獲日,各官俸糧方須關支”。

我給你們停發工資,等活幹完了再結。

這點威懾力,其實毫無用處。對京官來說,俸祿可能是一家老小的支撐,但對地方長官來說,緩交黃冊能撈到的好處,比那點俸祿可多多了。朝廷後來也反應過來了,又出了一招更狠的:“仍將解人家屬監並,候批回獲日,方須疏放。”

我把你家裡人都給抓起來,等你交了作業再放還。

這招挺狠,可惜就是口頭說說。轉年到了嘉靖元年(1522年),朝廷又一次嚴抓黃冊攢造事項,只提了“停俸”這麼一個懲罰措施。可見地方阻力太大,綁架親屬這事無疾而終了。

好在此時新君登基不久,地方上摸不清皇上路數,不敢太過造次,陸陸續續把黃冊在嘉靖元年送抵後湖黃冊庫。六年之後,再開黃冊庫復查,江西、湖廣、四川、廣東、廣西等地一共九千六百九十二本新造黃冊,蟲蛀壞了六千二百八十九本。

簡直毫無改善。

不,準確地說,還是有點改善的。

在諸位臣工的努力之下,朝廷宣佈對這一事故的經手造冊官員予以嚴懲,罰俸一個月。

嘉靖之後,這種拖延癥也沒好轉。萬歷皇帝登基那年,後湖黃冊庫的官員做工作報告,說各地還有許多縣拖欠著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嘉靖四十一年的黃冊沒交。至於隆慶六年(1572年)那一期新造的黃冊,對不起,皇上,到現在才交上來三分之一不到。

這種積欠情況,已經演變成了一種惡性循環。前期拖延未解,後期又要攢造,這麼一期延一期地滾動起來,累欠越來越多,以至於積重難返,造成沉誤。沉誤是說當期黃冊未能如期完工,算得上重大事故了。而萬歷皇帝一登基就趕上兩次沉誤,幸虧那時候他年紀小,操心的不是他。

當時已經有人意識到這裡面蘊藏的重大危機,出言提醒:“上界之駁語黃冊不到,嘉靖四十一年裡書之奸弊已泯沒而不可究;今次之賦役黃冊不到,隆慶六年見在之丁產又散失而無所統。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時愈久而冊愈湮,冊愈湮而造愈難。”

這話已經說得非常明白了,說明朝中有明白人。可是光明白沒什麼用,想整頓地方黃冊的紀律,可不是朝廷幾道語氣嚴厲的詔書就能搞定的。

萬歷十一年(1583年),黃冊庫主官餘懋學決心好好做一番整改。他開庫查驗,愕然發現這些黃冊的格式、內容錯謬極多,不勝枚舉。餘懋學舉了一個特別渾蛋的例子:

揚州府興化縣遞交的黃冊,裡面有三千七百餘戶,戶主年齡個個逾百歲。

若非揚州的水土能養人瑞,就是當地暗用詭冊,用這些僵屍戶予以寄財。而這不過是餘懋學隨手一翻就看到的,其他沒檢查出來的弊病,還不知有多少。

餘懋學上書痛陳,朝廷亦是從善如流,下令整改。沒過幾年,下一任主官徐常吉又上了一次內容幾乎相同的奏疏,說了幾乎相同的問題。朝廷的態度也特別堅決,文書唰唰地往下發。問題呢,還是依然故我。

類似的故事、流程,每幾年就會輪回一次。先是管事官員上書痛陳冊籍損毀嚴重、解送遲滯、駁查拖延,局面十分嚴峻,然後是朝廷下令嚴查,最後各地紛紛響應中央號召,回爐重造。至於何時解送,只有天曉得。

事實上,到了這個時候,黃冊的問題就像大明的其他問題一樣,已經不是任何人能解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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