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勝者即是正義!

作者:七月新番

所屬書籍:秦吏小說 (七月新番)

第241章 勝者即是正義!

賊曹掾唐淺對獄曹左史喜並不陌生,此人雖然才調來郡上一年,卻已經小有名氣,頗受郡丞、郡守器重。

但喜是個油鹽不進的怪人,比如說,但凡他經受的案子,都喜歡一點點查訪追問,按照規程來,而不是像唐淺手下的獄吏令史一般,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將案犯痛打一頓,逼其交代……

這起牽連甚廣的“內間案“也一樣,鬥然已經被拘押在獄中,並由幾名令史進行了數次審問,但此人卻一直三緘其口,不肯回答任何問題……

“用刑罷!”

唐淺失去了耐心,對獄曹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鞭笞一頓,這養尊處優的楚國縣公定然什麼都招了!”

喜卻反對道:“《秦律》有言,能據供詞追問,不用拷掠而明案的是上策,用考掠而得案情的是下乘手段,這才是第一次審理,尚未到三次之期,何必用刑?”

唐淺麵色不豫:“郡尉下令,此案要抓緊時間徹查,若是耽擱了,讓楚國內間泄露更多機密,該如何是好?”

喜卻搖頭:“鬥然已被俘大半年,與近日的行刺案並無直接關聯,與其有聯絡的若敖氏舊臣也不一定是內間,故鬥然並非是嫌犯,而是證人。《秦律》中,對案犯用刑都是下策,更何況對證人用刑?再者,秦吏鞭笞被俘的楚國縣公,此事傳出去可不好聽,賊曹掾且耐心些,容我慢慢審理追問……”

“耐心?郡尉可未給你最後期限,你自然不必急!”

眼看二人開始爭論起來,黑夫連忙過來勸解,最終唐淺和喜達成妥協,再讓喜嚐試一番,若明日依然什麼都問不出來,再向郡丞請求批準用刑。

“喜君還是如此排斥用刑啊,即便那鬥然是個楚人。”

唐淺不高興當地走後,在郡獄中,黑夫和喜聊了起來,他記得,兩年多前,自己與人在安陸縣獄打官司時,喜從始至終都沒對他們任何一個人用刑,而是靠收集證據、審訊、詰問的辦法,慢慢抽絲剝繭查明真相。

這幾年裏黑夫發現,並不是每個法吏都能像喜這般遵循秦律中的規程,喜反而是個特例。

“我遇到過一個案子。”

喜坐在案幾後,一邊翻閱著關於鬥然的卷宗,一邊對黑夫說起了一件往事:“去年我剛來郡廷時,接到了一起乞鞫( ju)的案件。”

“乞鞫”相當於後世的再審,也就是當事人認為判決不公,可以請求更高一級司法部門重新審理自己的案子,縣廷的判決可以由郡廷再審,若還有重大疑點,郡廷的案子可以由廷尉,也就是秦國的最高法院來重申。

“王二十三年十二月癸亥日,一個叫毛的士伍被亭長扭送到了當陽縣府,罪名是偷牛。毛對自己的盜竊行為供認不諱,還咬出了同夥,一個名叫講的樂師,他的證詞是,十二月五日,自己和講一起偷了牛,還把牛牽到了講的家中……”

“根據毛的供述,審理案件的當陽縣丞和幾位令史認為講是同謀,判他黥為城旦。”

“講不服,於是要求乞鞫,這起案件才到了我的手中,那時已是王二十三年四月了。”

乞鞫的期限是三個月,“講”是二月癸亥(十六日)被判黥為城旦的,再審是四月丙辰(十一日),中間相隔54天,差一點就過了複審的時間。

也就是這短短六天的差距,讓喜救下了一個因屈打成招,差點淪為城旦舂的無辜者。

喜按照他一直以來的辦案方法,先收集了關於此案的一切記錄爰書,又讓相關證人統統來郡上受訊,先後三個證人的證詞都對講有利。

喜不由驚異,如此明顯的漏洞,為何當陽縣的官吏卻卻像是瞎了一般判講有罪,而且講第一次受訊時也交代了自己是盜牛的同夥……

在喜的細細盤問下,講終於說出了初審時的一段隱情:由於不肯承認參與偷牛,自己被當陽縣令史“銚”打過,還被他澆過涼水。喜讓郡廷的獄史們給他體檢後發現,“講”的後背果然有傷,光是手指一樣粗的大傷痕就有十三處,小的傷痕也相互交織,從肩膀一直伸展到腰……

更令人吃驚的是對偷牛賊毛的重新訊問,他竟然也被刑訊逼供過:毛一開始的確承認是獨自偷的牛,然而負責審訊他的當陽縣令史認準了他不可能一個人把牛偷走,便用竹棍衝他的後背、屁股、大腿一頓痛打,血流遍地。

“毛”疼痛難忍,只得把自己的鄰居“講”也拉下了水,以求不要再打。體檢發現,“毛”身上的傷痕密不可數,屁股、兩腿上的傷痕至少有四處和手指一樣粗……

在喜的徹查下,此案真相大白,刑訊逼供的當陽縣令史知道沒法抵賴了,只得垂頭喪氣地接受處罰,縣丞和幾位參與審判的官吏也不得不承認一審過程中自己存在工作失誤,都以瀆職罪受罰。

至於被冤枉的那個樂師講,也得以沉冤昭雪,恢複身份和名譽。已被連坐賣為奴仆的妻兒由官府贖回,已被沒收和變賣的財物同樣按價償還。因為講臉上已被黥字,已經無法再做樂師的工作,郡府還將他安置到了另一個縣,授田百畝,以力田養活自己和家人……

說完這個故事後,喜意味深長地對黑夫道:”這便是律令中,建議審案法吏不要動輒用刑的緣故了,只有詰問到犯人辭窮,多次欺騙,還改變口供拒不服罪時,才能依法拷掠,拷掠緣由還要記在爰書上。“

黑夫明白了,因為只是”建議“而非嚴格禁止,所以秦國的官吏並不遵守這一條款,也只有喜等少數人默默執行。

用後世的說法,喜是個相信”程序正義“的法官。他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維持裁判過程的公平,如此才能達成“秦律上的正義”。

黑夫不免慚然,還記得他剛當上亭長的時候,也是個追求“正義”的好警察。可經曆了許多的事情,在戰場官場裏摸爬滾打兩圈後,黑夫的心境開始有了變化,一些原則被拋棄了,做事開始不擇手段起來,這次便不惜將鬥然卷入這場”內間“案,主要是為了拉安陸鄖氏下水……

喜也是安陸縣人,知道黑夫和鄖氏的宿怨,能猜出來他積極參與此事的目的,只是黑夫做事謹慎,沒有任何把柄。

所以臨別時,喜便意味深長地對黑夫道:”左兵曹史,你雖然年紀輕輕就立功得爵,身居高位,但切切要記住,錯行必得錯果!“

以公務之名,行報私仇之實,不可取!

喜話中有話,黑夫麵上恭敬聽訓,心中卻是一聲無奈的歎息。

他不會嘲笑喜迂腐,而是會敬佩喜。

世人皆隨波逐流,講究與世推移,唯獨喜一直站立在原地,手裏抱著數卷《秦律》,堅持自己心裏的準則。

但黑夫卻絕不可能效仿。

“勝者即是正義!”

心裏默默念叨著古美門研介的名言,黑夫走入了漆黑的街巷中,他還要連夜拜訪賊曹唐淺,與他商議,要盡快讓”省公安廳“賊曹與”省法院“獄曹爭奪這次的審訊權。

……

一如黑夫所料,鬥然是個驕傲的楚國縣公,心裏的貴族情節很重,不用刑的話,他根本不會吐露半個字。到了次日,喜反複審問得到的唯一回應,便是鬥然輕蔑的後腦勺。

於是在黑夫的鼓動下,賊曹掾唐淺開始向郡守、郡丞請求,將鬥然移交給賊曹,保證能問出東西來!

考慮到鬥然並非嫌犯,只是個證人,又是被俘的楚國縣公,往後說不定要送去鹹陽麵見大王,於是郡丞便扔給賊曹一個難題:可以由他們審問,卻不得留下明顯傷痕……

唐淺有些發愁,黑夫卻樂壞了,後世不留疤痕的刑訊方法,他正好知道不少呢!

在被從獄曹轉移到賊曹獄中後,鬥然才發現,先前那個秦國法吏喜不緊不慢的詰問,是何等的禮遇……

他先是經曆了一次尋常的審訊,鬥然依舊選擇默不作答,之後他就被粗暴地綁在一張長案上,那個俘虜了他的秦吏黑夫出現在麵前,並指揮一群麵露獰笑的獄卒走向了鬥然。

“豎子!本縣公絕不會說出半個字!”

鬥然早已料到了這一天,但這個硬朗貴族卻毫不畏懼,不論是鞭笞還是刀子,他都能甘之若飴!

祝融血脈,楚國貴胄,以劍自刎都不怕,怕什麼刑罰?

然而,接下來卻不是想象中的鞭子、木棍,那些獄卒只是用一層層的厚麻巾蓋住他的口鼻。

在楚國流傳頗廣的“暴秦十大酷刑”裏可沒有這一種,鬥然有些奇怪,隨著麻佈越來越厚,他下意識地張開大口用力呼吸吞咽,然而接下來,冰涼的冷水澆到了他的臉上……

大量的水被吸進胃、肺及氣管中,窒息感很快襲來,鬥然喉頭**,開始嘔吐、咳嗽不止。

鬥然拚命掙紮,雙手亂劃,雙腿亂蹬,就在他以為自己要活活窒息而死時,臉上的濕佈被拿走,黑夫和唐淺的麵孔出現在眼前。

“招不招?”

嗡嗡作響的耳邊傳來唐淺的聲音:“與你有書信往來的安陸氏族,是誰?”

鬥然咬緊了牙,一個字都沒吐露。

黑夫笑了笑,指導獄卒們道:“繼續。”

於是接下來,他反複享受到了“水刑”的滋味,不間斷地享受溺水的瀕死體驗,他的肺及氣管分泌大量濃鼻涕,嘴巴流出了血,甚至大小便失禁,飽嚐了難以名狀的痛苦和羞辱……

終於,在鬥然被折磨得精神幾近崩潰,意識漸漸模糊的時候,他終於捱不住這種痛苦,喃喃地交待了喜沒有問出來的事。

“我說……”

“停!”

唐淺大喜,舉手製止了意猶未盡的獄卒們,和黑夫一同走近鬥然。

卻見鬥然拚命吸了幾口空氣後,閉著眼,嘴唇微動道:“與我有書信往來的,是若敖氏舊臣……”

“鄖氏……”

聽說是安陸縣尉,唐淺麵色凝重,黑夫麵上亦浮現一絲冷笑,有了鬥然的口供,加上他手下利鹹等人這半年來收集的黑料,夠鄖滿喝一壺的了!

不料,鬥然的話卻還沒說完。

“還有……利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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