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雲遇皎月 舉目見蒼穹 第185章 譚皎二十三(2)

所屬書籍:烏雲遇皎月小說

鄔妙遇害的最早日期,是15天後。我們已經在這個時間點上呆了3天,也就說,很可能呆不到那一天。

我問鄔遇該如何應對,他說:如果在那之前,我們就幫助警方抓住了他呢?

怎麼抓?

按照鄔遇的記憶,在這之前,那人已殺了兩個女孩,且手段殘忍。警方已並案調查。根據我上網搜索得的新聞,事實也確實如此。

兩個女孩都住在開福區,都是二十出頭年紀,相貌清秀可人。從事的工作層次都不高。兩起案件的屍體照片雖然沒有公佈,但依據警方通報和各種傳聞,死狀非常相似,生前受到過嚴重虐待,只可能是同一個人做的。

“下一個受害者,是什麼時候?”我問。

鄔遇答:“7月22日,也就是明天晚上,也是在開福區。距離不遠。”

我一方面感嘆這個兇手的大膽狂妄,不過回想起歷史上的甘肅白銀連環殺人案,不也是這樣,哪怕警方佈下天羅地網,他依然在一片區域連續作案,並且成功逃脫。我同樣也明白的是,盡管鄔遇預知那個人下一次的動手時間和地點,卻無法尋求警方的幫助。一是根本無法向警方解釋,而且說不定會被當成嫌疑人;二是也怕打草驚蛇。

“我們得想辦法收集那個人的犯罪證據。”我說。鄔遇表示贊同。

“如果能當場抓住他,就不會再有人遇害。”鄔遇說,“鄔妙也就平平安安。”

我看著他的樣子,很沉靜,指間一根煙慢慢地抽。可我知道,他已下定了決心,想要親手抓住哪個人。下了狠心。

下一名受害者,名叫許靜苗,是個家境貧寒的大學生,同時在一家24小時營業的快餐廳打工。她遇害那段時間,正好上晚班。每晚大概1、2點鐘,下班獨自回家。

7月21日晚上,我和鄔遇去了她工作的餐廳,遠遠地看見了她。確實像鄔遇所說,是“那個人”偏愛的那種女孩子,年輕,有活力,青春幹凈。

我們隔得很遠很遠的,跟著許靜苗走了一趟回家路線。因我倆是情侶,沒有引起許靜苗註意,也沒有引起路人註意。

第二天白天,我們又把這條路線走了一遍。鄔遇把每個有監控攝像頭和深夜營業店面的地點都記了下來。等我們回到鄔家,他在地圖上畫了一陣,最後標出一段路說:“他只可能在這裡動手。”

我說:“唔……因為這裡沒有攝像頭?”

“不僅如此。”鄔遇答,“這裡位置相對隱蔽,即使有動靜也不容易被人發現。而且如果在這裡動手,他可以輕易避開攝像頭,只要將受害人帶一小段距離,就能走到外面停車帶上車。”

鄔遇在地圖上畫了一些路線箭頭,然而我一看到這種涉及空間分佈的東西,就有點頭大,我更喜歡偏感性的東西。不過我理解,他邏輯能力強,將種種可能性疊加在一起,再排除掉不可能的,最後推斷出對方最可能動手的地點。

我點點頭:“這麼說來,那個人腦子還挺聰明的,非常縝密。”

鄔遇答:“正是如此。”他指向地圖上被自己標出的那段路:“今晚我就守在那裡。”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