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給我的喜歡 第03章 蘭金閣

作者: 施定柔

所屬書籍:你給我的喜歡小說

閔慧來到江州時正是晚上,蘭金閣的生意如火如荼,老闆娘忙著接活忙著數錢,推三阻四地讓她等了一個小時才終於露面:「派出所給我打過電話了,該說的我都說了,19號在我們這只干過一年多——」

「19號?」閔慧沒聽明白。

「也就是李春苗。」老闆娘頭也不抬地往電腦上打字,「工作認真、技術過硬、服務態度端正——就這些。其它的不了解。」

「我想去她的宿舍看看,聽說她還有些東西在那裡。」

「床位已經給別人了,床單、被子、洗漱用品什麼的都扔了,只剩下一個箱子,你想要的話我讓22號明天帶給你。」

「22號是誰?」

老闆娘沉吟片刻,大腦在數字與名字之前吃力地轉換著:「……趙英妹,她倆是上下鋪。」

「我能見見趙英妹嗎?」

「她在上班,半夜兩點收工。」老闆娘抬頭瞄了她一眼,「要不你在這按個腳吧,休息休息,順便也可以跟她聊聊。」

真會做生意,不錯過每個機會。閔慧點點頭:「也行。」

她翻了翻價目單:「那就做個熱石精油加足底按摩吧,一個鍾六百五,我給你團購價,四百。十分鐘後就可以開始了。」

「能便宜一點嗎?」在閔慧居住的濱城,足浴店有三萬多家,一個鐘的價位一般在兩、三百左右,這蘭金閣看門面、看地段、看裝修都不算高級,江州還沒有濱城大,沒想到收費這麼貴,她懷疑是故意宰人。

「我們用的是正版精油,很貴的好嗎?光精油就兩百塊一瓶,看你這個頭,一瓶一次還不一定夠。」老闆娘眉尖一挑,「聽說她救了你一命?」

「對。」

「給你六折是看在她的份上,」老闆娘嘿嘿冷笑,「你還討價還價?良心呢?痛不痛?」

痛。閔慧乖乖掏錢。

***

趙英妹是個漂亮的女孩,大眼睛小臉,畫著淡妝,有一頭烏黑濃密的長髮,給人的第一印象是個清純安靜的學生妹。

學生妹穿一件緊身低胸的短袖旗袍,腳踩五厘米高跟鞋,香水的味道挺重,手勁奇大,閔慧痛得「噢噢」亂叫。

「姐是做文案工作的吧?後背好緊,必須得用力地揉,這樣才能把經絡打開。」英妹手法熟練,指硬如鐵,在閔慧的背上又搓又捏、又推又按。

「其實我不是來按摩的,」閔慧連忙說,「我是來找——」

「李春苗是吧?老闆娘都跟我說了。」英妹慢悠悠地將精油滴在掌心,十指相扣地抹了抹,「你可以明天上午十點來找我拿箱子。」

第二次推的時候,她終於放輕了很多,閔慧舒服得快睡著了:「你跟春苗住在一起,一定很熟吧?」

「的確是天天在一起。一起吃飯一起睡覺,但不算熟,她很關心別人,但不怎麼愛聊自己。你懂的,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嘛。她老家在廣西池河市,下面有個少數民族自治縣,什麼少數民族來著?我忘了。總之在大山裡,可窮可窮了。她十六歲就出來了,之後再也沒有回去過,說是老家那邊已經沒人了。」

「江州這邊呢?有沒有關係好的親戚、同事、閨蜜、男朋友之類?」

「沒有。」英妹果斷搖頭,「蘭金閣開業不到兩年,裡面就我跟她最熟,也沒太多時間交流。我們這裡的工資是計件的,上鍾越多掙得越多,大家都忙著掙錢。一天要干十三個小時,不知道什麼是日出,什麼是早飯,也見不到陽光。半夜兩點下班,到宿舍倒頭就睡,醒來梳洗一下又要上班了。沒有節假日,越是節假越忙……」

一說到打工妹之苦,英妹根本停不下來,閔慧一面聽一面打量著這個不足十平米的包房,空氣因為點著香薰反而更加窒悶,房間里連個窗子都沒有,難怪洗腳妹個個皮膚蒼白……她想像著春苗工作時的樣子,無休止的客人,沒完沒了地推拿,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在這不見陽光的斗室里,蚯蚓一般地生存著。

「她有跟你說過將來的打算嗎?既然老家沒人,這麼多年一定攢下不少錢吧?」

話一出口,閔慧有點懊悔,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扯上錢,會不會讓人產生誤會,以為自己大老遠過來,是貪圖一個打工妹的積蓄?

趙英妹完全沒有在意:「錢肯定是有一些的,她也特別節省。她媽去世前治病借過好多錢,利滾利的,估計都用來還債了。一個月前有個做服裝的老闆看上她了,姓馮,家在廣州,問春苗願不願意跟他走。男人條件挺好的,出手也大方,就是年紀大了點,家裡有老婆孩子。說是想要個兒子,可以給她單獨買房,還可以開個小店。春苗說什麼也不幹,你說傻不傻?老闆跟她擰上了,天天晚上來找她,不差錢,就讓她按,一按就是五個鍾,喝多了還動手動腳,春苗氣不過狠狠地罵了他一次,被老闆娘知道了,扣了她一個月的工資,差點讓她滾蛋……在宿舍里我就勸她,李春苗啊李春苗,你這麼辛苦地打工不就是圖個好歸宿嗎?在外頭過怎麼了,生個兒子地位就穩了嘛,就咱們這樣的還能一開始就做正房太太嗎?慢慢來,對不對?只要把男人伺候好了,到時候要什麼有什麼。這是生活,不是電視劇!姐,你說是不是這個理兒?」

閔慧默默地聽著,有種想把英妹的腦袋狠狠打一下的衝動,但她剋制住了。每個人看問題都有自己的角度,三觀顛倒的人多了去了,她不奇怪也管不著。於是繼續問道:「那春苗這次離開蘭金閣,是辭職嗎?」

「沒聽說啊。她這個月的工錢還沒拿呢。在這幹了十幾個月,沒休過一天假,這次說有事要回趟老家,好歹也是優秀員工,老闆娘立馬就批准了。」

「她老家在河池,怎麼會去木水河?」閔慧在心中畫了一個地圖:春苗是在玉空站上的大巴,玉空與河池一個在北一個在南,中間是江州,回老家的話應該南走怎麼往北走,而且要去這麼偏僻的地方?

「誰知道為什麼。別看這春苗平日里嘻嘻哈哈,其實神神秘秘,而且主意挺大的,從馮老闆這事兒你就能看出來。依我看也不奇怪,誰沒有幾個在外地打工的親戚呢?可能原計劃是回老家的,要找的人出去打工了,就換了個地方唄。」

有道理。閔慧又問:「你有聽她提起過什麼人嗎?也許你不認識,但跟她很親近的?比如說她有個弟弟,小時候丟了?還有她爸媽,是怎麼去世的?」

春苗今年二十五歲,父母應該在五十歲上下,就算老家很窮,生活環境惡劣,在這個年齡段就雙雙去世的也不多見。

「她有弟弟?」英妹搖頭,「沒聽她提過。父母去世倒是有說,她爸在她小時候就走了。她媽是她十四歲那年去世的,一直都有病,最後兩年是在床上度過的。她媽死後她沒地方去,在表舅家住過一段時間,舅媽嫌她拖累,動不動就打她,也不給飯吃,實在受不了就跑出來打工了。」

「也沒上學?」

「初小文化吧。」

「興趣愛好呢?」

「每天起早貪黑的,有什麼愛好也玩不起啊。在我們宿舍里,大家的愛好都差不多,上上網、購購物、貼貼面膜什麼的。哦,她有個愛好,喜歡游泳。不過我沒看她游過,附近的健身館都挺貴的。」

一個小時很快就結束了,英妹將閔慧送到前台交完錢後又去了另一個房間。閔慧找到老闆娘提出要春苗最後一個月的工資,老闆娘「嗤」地一聲笑了,雙手叉腰:「人都死了還要什麼工資?再說,我憑什麼交給你呀?」

「第一,她沒死,只是失蹤了。派出所指定由我來保管她的物品。工資是她勞動的合法所得,你必須要交出來,我會給你一個收據。第二,我在尋找她的家人,如果找到了,我會把這些錢原封不動地轉交給他,對家人來說多少也是個幫助。」

「那你把家人找到了再來向我要也不遲呀。」老闆娘一抱胳膊,挑釁地看著她。

「來回一趟不方便,我現在就要。」

「小姐,看在死去員工的份上,我們一直都在配合你,」老闆娘將臉一沉,「你別瞪鼻子上臉,不知好歹。」

「那我就只好報警了,順便舉報一下你們這裡逼迫員工提供非法服務的情況……」閔慧掏出手機,「婦聯啊報社啊都去反映反映,最大程度地引起社會關注。」

老闆娘氣得打開抽屜,數出一疊票子扔到她面前:「這是她上個月的工資,六千塊錢,你拿好。」

閔慧在一張紙上寫了幾個字扔給她:「這是收據。」

說罷揚長而去。

***

大概是接到老闆娘的指示,第二日,趙英妹死活不讓閔慧進宿舍整理春苗的遺物,兩人約在蘭金閣的大門口見面。趙英妹從自行車上拖下來一只破舊的小號行李箱:「她的東西就剩下這些了,上面有鎖,沒人動過。」

「謝謝。」閔慧伸手去接,趙英妹用力地握了一下,這才鬆手,鄭重地看著她,「老闆娘讓我把裡面的東西都扔了,就留下一個空箱子給你。我心想,何必呢,她這人也太壞了。」

閔慧看著她,微微一笑:「我會妥善保存的。」

「你覺得……春苗她還會活著回來嗎?」英妹問道。

閔慧低頭看地:「不知道。」

兩人同時嘆了一口氣。

「對了,這個珍珠發卡是她的,」英妹指了指自己的頭髮,「我們一起逛街的時候買的,我想留下來做個紀念,可以吧?」

「可以。」

「謝謝你。」

「那就再見了,保重!」英妹一面說一面正要轉身,閔慧忽然道,「你的頭髮好黑,是不是經常用發膜?」

「是啊。你怎麼知道?你想用嗎?有點小貴喔,我給春苗推薦過,她不捨得。淘寶店裡有。」

「咱們加個微信吧,你把璉接發給我。」閔慧說。

「好啊。」英妹的回答有些勉強,似乎覺得是多此一舉。但她還是掃了碼。

***

回到賓館,閔慧將箱子放到床上,撬鎖打開,發現裡面整整齊齊地放著一疊衣服,有套裝、有毛衣、有絲巾,看得出質量較好,每一件都認真地燙過,大概是用來面試的,平時不大捨得穿。

箱子里有股濃濃的樟腦味,一件厚厚的羽絨服佔據了大量的空間。隔層里有個藍色的帆布小袋,閔慧從裡面掏出一只白色的搪瓷水杯、一本厚厚的日記和一件發黃的白色t恤,上面印著一個巨大的半圓形圖案。

搪瓷水杯有些年頭了,上面印著「永全市兒童福利院」的字樣,空白處用紅色油漆寫著「辛旗」二字,看得出是手寫的。日記本的紙張很厚,已經泛黃了,首頁上寫著「蘇田日記」四個字,筆畫又粗又大。裡面是一行一行的日記,字體大小不一,像是小學生的習字本,開始的時間是一九九六年。

閔慧在心中計算了一下,那一年,春苗七歲。蘇田是誰?

翻過一頁正要認真地往下看,忽然從裡面掉出來一張摺疊的信紙,閔慧展開一看,只見上面寫道:

「蘇田,

你一定要在我離開你的這一天去參加游泳比賽,是不願意為我送行嗎?這樣也好,你我都不用太難過。

第一次坐飛機就要去那麼遠的地方,我有點緊張。想到我們的未來,更是一連幾天沒睡著。

我不在你身邊的日子,你要好好地照顧自己,快快樂樂地生活。十年之後的今天,我一定會回來找你。你要記得去咱們第一次吃冰淇淋的地方等我,穿上我給你的衣服,帶上我送你的杯子,這是我們相見的記號。

我會娶你,我會愛你,我會給你一個想要的家。

如果那天我沒有出現,一定是發生了很嚴重的事,別怕,我未必會死,你還要再給我一個機會。

三年之後的同一天,你一定要再來一次,如果那時我還是沒到,那我肯定已經不在人世了。請你忘掉我,繼續你的生活。

至於你,你沒有任何理由不來。你必須要來,爬也要爬來。

在沒見到我之前,不許你喜歡別的男生,包括暗戀。只要我還能活著見到你,他們肯定都不如我。

等著我,讓我照顧你一生一世。我發誓。

辛旗xxxx年七月七日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