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給我的喜歡 第02章 淺水灣

作者: 施定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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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裡不知道撲騰了多久,閔慧終於游到岸邊,爬到岸上。不顧渾身癱軟,跑到馬路上攔住一輛車請求司機報警。

了解完情況後,警方立即展開搜救,消防隊也趕來了,大家決定兵分兩路:一隊人馬沿著江岸進行地毯式搜索,另一隊人馬開著快艇在幾公里的河面上來回搜尋。五十多人找了兩個多小時也沒找到李春苗。天亮後擴大搜救範圍加入更多自願者,還叫來了蛙人、打撈隊均一無所獲。汛期水速每秒三米,在這樣的水域落水除非是游泳高手,很難生還。

民警說,李春苗敢於跳水救人,說明水性不錯,或許還活著,有可能從別處上岸,之後會想辦法回家,讓閔慧耐心地等一等。

打撈隊的人說,木水河水況複雜,沿途流經無數鄉村城市,最後匯入大江,流向東海。落水者如果死亡,不知會漂到哪裡,很難找到屍體。這種事每年都有發生,讓她準備後事。

接下來的三天,警方調動更多救援力量、去更遠的下游打撈,仍然一無所獲。閔慧被叫到派出所訊問,做了登記和筆錄。一開始,警方還不肯排除刑事立案的嫌疑,畢竟她是最後一個見到李春苗的人,兩人之間發生了什麼誰也不清楚,可以是捨己救人,也可能是謀財害命。

可是,賓館的監控顯示,兩個女孩的確是一前一後走出了大堂;前台服務員也證實春苗臨走前曾問過閔慧的去向;橋上的監控拍下了她跳水前的一瞬間,從觀景台上摘下了一個救生圈,與閔慧身上的那個完全吻合……綜上所述,才把它定性為一次「救人遇難事故」,按意外失蹤人員處理。閔慧這邊也沒什麼責任。

接待她的民警姓陳,廣東人,大家都叫他陳sir。陳sir安慰說,警方這邊會繼續尋找,會通知她新的進展,但也讓她做好心理準備,畢竟救援的黃金時刻已經過去了。

這幾日閔慧幾乎通宵不寐,白天跟著救援隊四處搜索,晚上就守在手機旁等著警方的最新消息。她反覆回憶那天發生的情景:春苗果斷跳入水中,迅速找到她,先後兩次將她托出水面,很顯然是有水中救生的經驗。她因此抱有僥倖的心態,此時此刻,聽陳sir的語氣,春苗生還的希望已經不大了。

原本沉重的心更加恐慌……

陳sir說,接下來的重點是落實春苗的身份,通知她的家人。

閔慧於是配合警方檢查春苗的行李,看能不能找到一些證明她身份的東西。

行李很少,只有一些換洗的衣裳和旅行用品。那個鼓鼓囊囊的小包里裝著一袋檳榔和一包化妝品,錢包和手機都不見了。

閔慧是用自己的身份證辦理的入住,儘管客房裡住進了兩個人,前台沒有多問。她仔細地回憶了一下:因為堅持要付一半的房費,春苗用過一次錢包,應該是在那件黃色衝鋒衣的口袋裡。至於手機,臨睡前春苗用過,還說要加她的微信,之後一直放在床頭柜上充電。次日閔慧從河裡回來時,手機已經不在了,但充電線還插在牆頭,應該是夜晚出門時帶走的,如今多半泡在水裡。

她後悔沒加她的微信,這麼話嘮的一個人,朋友圈裡應當有很多蛛絲馬跡吧?

閔慧和陳sir翻了半天行李,只找到一張大巴車票,春苗是從「玉空」站上的車,車票上面沒有任何身份信息。

「如果人找不回來的話,這些行李該怎麼辦?」閔慧問道。

「讓賓館先保管一下,找到家人就交給他們。」陳sir看著一臉愁容的她,「你呢?打算什麼時候走?」

閔慧愣住,她還沒有想到這個問題:「我不走,我要見到她的家人。」

陳sir的目光很怪:「你確定?」

「有什麼不妥嗎?」

「這種時候,家人的情緒會很激動,會找人發泄……」

「那就全部發泄到我身上好了,」閔慧不禁痛哭,「畢竟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好好的一個人沒了,肇事者總不能跑掉吧?」

「你們都是好姑娘。救人的事情是她自願的,你也不算是肇事者,」陳sir嘆了一聲,「既然你么想,就多住幾天吧,我先走了。」

臨行前,閔慧想起春苗還有件上衣掛在浴室里,於是進去把上衣所有的口袋都翻了一遍,翻出一張黑色的卡片:「這個東西有用嗎?」

那是一張xx影城的會員卡,上面印著春苗的名字和卡號。

陳sir眼睛一亮:「有用,這種會員卡一般是和手機綁定的,我回去查一下。」

次日,閔慧渾渾噩噩地從床上爬起來,發現自己錯過了早飯,於是去二樓的咖啡廳點了一個鬆餅和一杯咖啡。服務員是位四十來歲的大嬸,聽說了她的事,特地找她說話:「姑娘,人找到了嗎?」

閔慧看著她,搖了搖頭。

「唉,警察太不給力了。到時候家屬來了哭天喊地,看他們怎麼交待。」

「他們已經……儘力了。」閔慧的聲音開始哽咽,眼淚啪嗒啪嗒地往下滴。

「別哭啊,姑娘。你看你,眼睛都哭腫了。」大嬸遞給她一張紙巾,「怎麼說呢,活要見人,死要見屍。既然兩個都沒見著,就還有一線希望。」

希望,有么?看熱鬧不嫌事大,閔慧又開始心煩,大嬸您能讓我安靜一會兒嗎?

大嬸認真地擦著桌子,忽然又說:「對了,她胖不胖?」

「嗯?」

「那個女孩,胖不胖?」

「不算胖。」

「跟你說喔,以前有個胖子掉進水裡,嚇得暈了過去,跟著水流漂出去一公里後忽然醒了,半夜裡游到岸邊濕淋淋地跑回家敲門,把她老公嚇到半死……」

這話有極大的視覺效果,閔慧正在喝咖啡,差點嗆到,腦海立即浮現出一個類似的場景,心中又萌出了一線希望。

如果真是這樣,她不會害怕,只會喜極而泣。

可是,離事情的發生已經過去四天了。這樣的季節、這樣的氣候——再過幾天,只怕連屍骨都找不齊了。

想到這裡,閔慧問道:「大嬸,您知道附近有什麼人會接這種落水打撈的工作嗎?」

——打撈隊撤出後,閔慧曾私下裡找過他們,希望能繼續打撈,費用由她個人支付。隊長解釋說,不是不肯幫忙,最近汛情嚴重,很多地方都發生了溺水翻船事件,實在是忙不過來。

「附近倒是有些漁民,沒人願意干這種活兒,不吉利,都叫他們是喝死人湯的。」大嬸想了想,又說,「對了,你去過淺水灣沒有?」

「淺水灣?在哪?」

「木水河大橋往南,三公里左右,有一道河灣。那裡經常會出現從上游漂來的浮屍。誰家要是出了這樣的事,一直找不到的話,會去那裡等。我有個親戚的兒子是去年落水的,全家人都瘋了,不吃不喝地找了三天三夜都沒找到,最後去了淺水灣,七天後發現了他……已經面目全非了。」

***

閔慧來到淺水灣時,發現這地方在當地人心中相當有名。司機一聽到淺水灣三字,第一句話就問:「姑娘,找人呢?」

她虛弱地笑笑。

「別一個人去呀,」司機又說,目光停在她的胸上,半笑不笑,「會害怕的。要不,我陪你一下?」

「不用!」閔慧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將車錢甩給他,氣呼呼地下了車。

「好臭的脾氣,鬼上身嗎?」司機在她身後陰陽怪氣地說。

「再胡說我報警了!」閔慧掏出手機,司機連忙開車跑了。

淺水灣是一處安靜的河灣,水流在這裡轉了個圈後被岩石阻擋忽然變緩,水很臟,漂浮著許多從上游衝下來的垃圾雜物。

河邊有個帳篷,一個鬍子拉茬的男人正蹲在水邊刷牙,肩上搭著一個毛巾,看樣子五十齣頭。閔慧不知道他是來幹嘛的,跟他道了一聲「早安」後,自己沿著河灣走了一圈,邊走邊看。

她什麼也沒發現,於是回到帳篷邊。那個男人坐在一塊石頭上抽煙,見她過來,忽然問道:「找到了嗎?」

閔慧深深地嘆了一口氣,搖搖頭,兩張慘白的臉互相看著。

「大叔,你在這等多久了?」

「五天了。」

「等誰呀?」

「老婆。」

看他凄苦的臉色,她沒有追問。

「你呢?你在等誰?」

閔慧啞然,一時間竟然找不到一個合適的詞來形容春苗與自己的關係:朋友?同伴?熟人?同座?

「我姐。」

大叔也不追問,「嗯」了一聲,繼續抽煙。

***

閔慧在淺水灣里等了三天,夜裡沒去,託大叔幫他盯著。

第四天上午再去時發現大叔正在收帳篷。

「大嬸找到了?」她問。

「沒有。」大叔的聲音有些嘶啞,他一面麻利地將攤平的帳篷卷進一個大包里,一面往一個小火堆里扔紙錢,「不找了。家裡還兩個孩子。已經過了這麼久了,她應該是……不在了。」

閔慧默默地看著他,想不出什麼安慰的話。

「早上從河那邊漂下來一個女屍,已經變樣了,看穿著挺年輕的,我把她拴在那棵樹上了,你要不要去看一下?」

閔慧的心猛地一跳,掉頭往樹的方向跑,被大叔一把扯住。他從地上拾起一根長長的鐵鉤:「我跟你一起去。要真是你姐,拖上來可是個力氣活兒。」

屍體背面朝上,漂浮在一堆五顏六色的垃圾之間。四肢敞開,上衣翻卷過來,露出慘綠的皮膚,下身是紅白格迷你短裙,一頭長髮在水中漂浮。

身材已經看不出來了,因為腫脹得很厲害。閔慧想像著她縮小一號的樣子,個頭倒是與春苗相似,但外套不是黃色的衝鋒衣,有可能被水衝掉了。閔慧不記得她穿過短裙,但不排除她會那麼穿,白色的球鞋……嗯,她沒注意過春苗穿什麼樣的鞋子。頭髮肯定不對,她記得是燙過的,彎彎地捲起來,在水裡泡了那麼久,也許變直了呢?

「是她嗎?」大叔用鐵鉤將屍體往岸邊拉了拉。

閔慧渾身發抖,牙齒格格作響,緊張得半天說不出一個字。

「不確定?」

她搖搖頭。

「要我幫你翻過來?看看臉?」

她咬咬牙,用力地點了一下頭。

給死人翻身是件很難的事,大叔使勁各種力氣都翻不過來,鐵鉤在水中用力地捅著——

「算了!」閔慧忽然捂住眼睛大叫一聲,「別碰她了!」

大叔回頭看了她一眼,苦笑:「還是看一下吧,已經翻過來了。塵歸塵、土歸土,如果真是你姐,早入土早升天啊……」

閔慧只得過去看了一眼,水裡那張臉鼓漲得好像一只變了形的充氣娃娃,直把她嚇得雙腿發軟,反應最快的是胃,裡面像是飛進了一群蜜蜂,閔慧跑到旁邊翻江倒海地嘔吐起來。

大叔追過來問道:「是她嗎?」

「不是。」閔慧獃獃地說,隨即用力地搖了搖頭,想把剛才看到的東西從腦海里甩出去。

然而……那張可怕的臉,她這輩子都不會忘記。

***

因為出現了無名浮屍,閔慧只得再次報案,陳sir接到電話後要她來所里來一趟,有事交待。閔慧隱隱覺得,一定是春苗的家人有消息了。

而消息卻讓她更加惘然——

「我們找到了她的住址,也查到了她的老家。」陳sir說,「這姑娘今年二十五歲,是個打工妹,在江州市的『蘭金閣足浴』上班。老家在廣西山區,很偏僻的地方。」

陳sir拿出兩份列印的資料擺到她面前:「她在那裡幹了一年半,住在老闆提供的員工宿舍里。之前在其它的足浴店做過。據老闆娘說她十六歲就出來打工了,做過很多工作:餐廳服務員、服裝廠女工、賓館保潔等等。」

「她的父母呢、兄弟姐妹呢?」閔慧問道,「都在老家?」

「她是孤兒,父母已經去世了。家裡曾經有個弟弟,一歲多的時候丟了,再也沒找到。老家那邊只有幾個遠房親戚,關係一般,因為太遠,都說不方便過來,讓我們自己處理就好。」

「自己處理?」閔慧皺眉,「怎麼處理?」

「走程序唄。我們會登一個尋人啟示。這種情況算是『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如果兩年後還沒找到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

雖然不用面對春苗的家人,閔慧的心情反而更沉重了。

一個人就這樣從世界上消失了,沒人惦記她,沒人尋找她,就連她的遺物也沒人想要……好像她根本就沒在這個世界上活過。

「足浴店的人說,她是臨時出門的,宿舍里還有些她的個人物品。如果沒人要的話就扔了。」

「誰說沒人要?」閔慧將列印的紙裝進自己的小包,「我要。」

「那她在賓館裡的那些行李,也請你代管一下?」陳sir說。

「行。」

陳sir看了看手錶,站了起來:「你可以回家了。咱們微信聯繫,有新消息隨時通知你。」

「淺水灣那邊——」

「我們早就搜過了,本地人的話,你不要太相信。」

閔慧站起身來,卻不肯挪步:「一條人命,就這麼不了了之了?」

「人命鬥不過天命。」陳sir拍了拍她的肩,「這件事情,已經告一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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